圖:在本港設立的有限合夥基金數量於今年8月底首度超越新加坡。

  有限合夥基金(LPF)制度自2020年8月起實施,便利私人投資基金以有限責任合夥的形式在香港成立和營運,為結構上屬有限責任合夥形式的基金。符合有限合夥基金制度下的註冊資格的基金,須由一名就基金的債項和義務承擔無限法律責任的普通合夥人,及最少一名就其法律責任是有限的有限責任合夥人組成。

  LPF投資種類相當廣泛,包括高端科技、環保、醫療及人工智能(AI)等,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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