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自然災害近年日益頻密,迫使發行商以高息率吸引投資者。
巨災債券通常是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委托其他金融機構發行,透過債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同時支付利息給購買債券的投資者。
債券到期前,如果沒有遇到債券上約定的災害,那麼到期時投資者可以拿回本金,同時賺取債息。若在債券到期前碰上約定的災禍,投資者買債券的本金就會轉為保險公司支付賠償的資金。一般而言,投資者的本金會完全損失,惟部分巨災債條款可能容許投資者拿回小部分本金。
其實,巨災債就是保險公司替自己分散風險的另一種管道,正因為投資者須承擔高風險,所以巨災債支付的利息也比較高。
相比傳統債券,巨災債通常提供更高利率及回報。根據保險相連證券資料公司Artemis的資料,巨災債券市場規模已超過410億美元,比十年前增加一倍。
市場規模十年倍增
每當特別多自然災害發生,經濟大受影響的時候,每年追求回報的對沖基金經理,便想到與經濟周期沒有關系,卻能賺取高回報的產品,那就是巨災債券。當然,若發生自然災害,對沖基金可能損失慘重,但在經濟環境惡劣的情況下,即使不買巨災債,對沖基金買什麼股票也是虧損慘重,巨災債反而可以“博一博”。
發行巨災債大多是再保險公司,不過,每當特別多自然災害發生時,一些坐擁龐大資金的大型機構,也會在此時選擇拓展再保險業務,因為自然災害頻生,再保險的保費會特別高,這些機構就能賺取驚人利潤。隻是若再有自然災害發生,賠償金額非常龐大,要解決問題,最好方法就是發行巨災債,即使再有自然災害發生,賠償也是由買入巨災債的投資者承擔,大型機構最終在相對低風險下,賺取高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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