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中心,協調跨界別技能發展,並設立相關數據資源庫
•參照主流綠色分類框架(包括國際可持續金融平臺的共通綠色分類目錄)制定本地的綠色分類框架
•相關行業必須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的建議作出披露
•評估在香港適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的可持續發展披露標準
•探索碳市場機遇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2022可持續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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