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目前符合香港證監會定義的大型虛擬資產包括比特幣、以太坊等。

  香港證監會近日就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建議規定展開咨詢。筆者閱讀瞭三百馀頁的咨詢文件,發現亮點頗多。香港的監管政策專業、審慎,提出的監管框架也有建設性,為行業註入強心劑。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得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目前共有兩傢,而香港證監會先後制定瞭多項虛擬資產政策,逐步容許零售投資者有限度投資虛擬資產。2022年1月,香港證監會首度允許零售投資者交易少數受規管的虛擬資產相關衍生產品。2022年10月,香港證監會就虛擬資產期貨交易所買賣基金設立瞭認可制度,迄今已經根據該制度認可瞭三隻虛擬資產期貨ETF。

  設定代幣納入及檢討委員會

  在咨詢文件中,香港證監會建議:持牌平臺運營者設定一個“代幣納入及檢討委員會”,負責訂立有關準則、納入虛擬資產,以供客戶買賣;訂立適用於虛擬資產發行人的責任和限制的規則,並定期檢討以上準則和規則;平臺運營者在進行任何有關活動時,應在向客戶服務之前與每名客戶訂立書面協議,包含客戶的全名及地址、平臺運營者業務的全名及地址、平臺運營者及客戶作出的承諾,說明客戶提供或客戶可使用的服務的性質,客戶需向平臺運營者支付的任何酬勞等。

  香港證監會將在網站上發佈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被當作或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結業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

  平臺運營者應該落實內部管制程序,包括持有的虛擬資產的種類及數量;平臺運營者及其持有的聯系實體,不應存入、轉移、解除質押、買賣客戶的虛擬資產;運營者及有關實體應該線下存儲客戶98%的虛擬資產,並盡量減少以線下方式存儲客戶虛擬資產的交易。至於業界關心的密鑰產生、分配、儲存、使用及銷毀等各項事宜,香港證監會也作出瞭明確的建議。

  納入虛擬資產交易的環節,也就是業界俗稱的“上幣”,香港證監會建議從虛擬資產的管理層或開發團隊的背景、交易服務的各個司法管轄區的監管狀況、供求市場成熟度及流通性、區塊鏈規程的安全基礎設施、推廣材料準確不具誤導性、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等各方向去審核。

  根據香港證監會的定義,合資格的大型虛擬資產應至少具備兩個獨立機構提供的指數。該指數用以衡量在市場上最大型的虛擬資產的表現。筆者認為,目前符合該定義的大型虛擬資產包括比特幣、以太坊等。此外,該指數是以客觀方式來計算的、可供投資的,並以規則為本的。指數提供者應具備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術資源,指數的編制方法及規則應妥善記錄。

  在反洗錢、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方面,香港證監會做出瞭非常嚴格的規定。持牌平臺運營者在進行非托管錢包的虛擬資產轉賬往來時,應從客戶取得所需資料,並將之記錄下來,采取合理措施以減低及管理轉賬相關的反洗錢的風險。

  這是筆者在香港從事虛擬資產行業六年多以來,看到的最全面、最專業的監管文件。當然,政策的出臺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一脈相承的。希望今年6月正式文件發佈後,香港能借此機會乘勢而上,成為全球Web3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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