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近日提出修订维港小型填海工程的限制,经过公众咨询后,对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的提案,多期的非永久性填海工程的总时长将被限制在最多7年内完成。

目前,这项修订提案正在立法会进行讨论。根据提案,任何时段内的非永久填海面积不得超过三公顷,每一期工程的时长不能超过三年。

虽然特区政府没有设定总期数的上限,但为了防止长时间、多期的填海工程,发展局在立法会提交的新文件中提出了进一步的限制。“因此作出修订建议,限制多期填海总时长不超过7年,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确保工程在合理时间内竣工。”

这项修订旨在确保填海工程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对环境和社区造成长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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