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暂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需要或于2024年6月内的其他日期)举行。即日起至4月5日,合资格人士可申请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在香港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试卷。

至于另一轮的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暂定在2024年年终举行。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这轮考试也会在一些香港以外的城市举行。考试日期暂定为2024年10月5日(香港试场),以及2024年12月7日(香港以外的试场)。有关详情将于稍后时间公布。

综合招聘考试

综合招聘考试包括三张各为45分钟的选择题形式试卷,分别是英文运用、中文运用及能力倾向测试。申请人可报考任何一张或多张试卷。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应先取得有关招聘广告订明所需的考试成绩。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测试为30分钟选择题形式试卷。

申请资格

持有大学学位(不包括副学士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2023-24或2024-25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

申请方法

网上申请:在2024年4月5日下午5:00前(香港时间)通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的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申请;或

邮寄申请:邮寄申请书(CSB 31 (3/2024))到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25楼2511室公务员考试组(邮戳日期:2024年4月5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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