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完成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立法会今日(19日)上午9时加开会议,历时10小时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获表决通过。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将签署《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会在3月23日刊宪公布实施,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李家超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符合三个原则,并已经写入条文里面,这三个原则是:

(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和两个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所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的权利和自由,都依法获得保障;及

(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应当按法治原则坚持积极防范,依法制止和惩治。

此外,《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三个重要目标:

(一)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及

(三)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保障特区居民和在特区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法律保护,保持特区的繁荣和稳定。

李家超续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有四个特点:

(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与《香港国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互相衔接、兼容和互补;

(二)《条例》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但最终按香港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三)条文按现行普通法惯常用语编写,详细清晰,容易明白;

(四)完善了过时及不足的法律。

李家超感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法案委员会主席、内务委员会主席、各委员和立法会议员全力支持,他们均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为重心,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为目标,让特区在今天实践等待了26年8个月零19日的宪制责任。李家超指,立法会整个立法过程,全面按程序进行,议员审议认真谨慎。议员的发言涉及多元角度,范围广泛,有讲细节的、有讲原则的、有讲理念的,内容既全面又深入,审议过程既高质、亦高效。

今日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最高价值,让特区光荣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神圣任务。

李家超亦感谢特区政府团结一致,特别向保安局和律政司的相关同事致敬,由咨询、拟定草案、解说反驳、到协助立法会审议,都坚持不懈,尽心竭力。最后,李家超感谢所有爱国爱港人士支持和推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共同为缠绕香港26年8月零19日的问题写上圆满的句号,为香港特区谱写光荣的历史。

李家超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三读通过,我们将有效保障国家安全,让香港可以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共同创造一个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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