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专题宣贯会。省政府副秘书长郭亦乐作动员讲话,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鹏飞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魏文涛作《条例》解读。
甘俊 摄
政务服务数字化是政府治理与服务模式更新迭代的必然趋势,通过立法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是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法治保障,也是推动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托,更关系到全省政务服务环境的整体优化,对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全面总结广东数字政府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以“小切口”立法,成为全国首部强调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充分结合近年来广东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实践,并融合了数字化赋能的相关内容。
郭亦乐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条例》出台标志着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各级各部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有力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准确把握、认真执行政务服务数字化法规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魏文涛从立法背景、立法原意、条文内涵等方面,对法规重要条款和创新内容作了深入阐释。会议最后,杨鹏飞对下步政务服务领域法制建设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二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三要强化监督和管理,四要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据广东省新闻办去年12月举办的《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创下了多项全国“首个”。例如,首次从制度设计上规范明确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与政务服务机构的职权分工,首次明确政务服务机构在政务服务中的数据采集使用原则和共享机制责任,首次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受理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程序进行规范,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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