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下一步,重点聚焦经营主体突出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痛点难点卡点问题,着力做到“五个更好”。

一是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针对仍然存在的各类“旋转门”、“玻璃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二是着力完善顶层设计,更好保护合法权益。针对法治化保障不够有力的短板弱项,今年将重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政策性文件,促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同步发力,解决一批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着力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更好扩大制度型开放。针对外资企业关注的市场准入、产业合作等议题,将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持续提升我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四是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更好推进利企便民。针对涉企审批等行政效能优化问题,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及相关中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投资项目数据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拓展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的深度和广度。

五是着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更好实现整体提升。针对区域间营商环境建设不均衡问题,将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范例。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全方位展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和成效,讲好中国营商环境故事。

地方行动 上海:“新春第一会”继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2月18日,上海市召开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启动“‘潮涌浦江’投资上海全球分享季”系列活动。当天,《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正式公布,这是自2018年以来,上海连续第7年发布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对标改革提升行动、企业服务提升行动、监管执法提质行动、区域标杆创新行动、营商环境协同共建行动等5项行动,相较于6.0版行动方案,7.0版行动方案中的任务举措由208项减少至150项。

在对标改革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从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公用设施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举措,包括系统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同步集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聚焦施工许可与规划用地审批衔接、中介服务、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等重点领域,深化一体化改革;推动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增量扩面,加强“信易贷”、银税互动、上海市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

在企业服务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从政务服务、政策服务、园区服务及涉外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举措,强调了政策延续性和可达性,包括深化推进企业服务事项向各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完善“免申即享”制度保障,持续深化“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依托企业服务云平台升级“惠企政策一窗通”,推动市、区两级企业服务资源向园区赋能,探索设置园区公共服务站点,当好贴心服务“店小二”。

在区域标杆创新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临港新片区打造营商环境制度创新高地,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国际贸易特色营商环境,鼓励各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色和工作基础,在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诉求解决、监管执法、合规指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区域特色营商环境名片。

吉林: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

2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行动方案》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以经营主体感受为标准,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组织实施40条创新性、突破性、牵引性务实管用举措和激励性政策,进一步引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行动方案》提出,要突破关键卡点,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聚焦审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层层把关”思维严重、“主动解决问题”意识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一对一助企服务”,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推动更多经营主体有感“一件事”高效办成,办事不求人。

在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聚焦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行政裁量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面实施“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推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五段式”执法模式。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改革新招法、减负硬措施,全力破解企业准入申请材料多、运营成本高、注销程序繁琐等问题。要聚焦项目用地节约利用水平不高、用工结构性短缺、融资质押贷款门槛高等问题,多措并举,提高要素质量,强化配套服务,提升配置效率。要突出解决政务失信问题,整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发挥社会信用支撑作用,推动信用应用,提升政府公信力。要聚焦区域开放发展中存在的通关通检流程需优化、智能化水平待提升等问题,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时效。

典型案例 陕西西安:建立“两书同达”工作机制 推动信用修复业务指导前移

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咸新区创新性开展信用修复告知和提前指导,通过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推动信用修复业务指导前移,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早申请早修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

“两书同达”是新区破解企业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重视程度不足的创新性工作实践,是新区2022年在陕西全省率先实施的一项助企纾困措施。“两书同达”机制的建立,帮助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的第一时间明确信用修复的重要性、修复流程和有关政策,为企业后期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奠定基础。截至2023年6月底,已向失信企业累计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442份。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依法对行政处罚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精准告知失信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推动信用修复业务指导前移。通过“两书送达”即时告知和提前指导,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

二是制定标准化《信用修复告知书》。统一制定了包含企业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的《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各级主管部门按照“企业修复一次办”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时,仅需对《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进行补充完善,即可生成对应的信用修复告知书,使企业及时了解信用修复政策,积极开展信用修复,进一步推动“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举措有效开展,避免失信公示对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补贴、评选评优等方面产生影响。 三是多举措强化事后监督提醒。延伸信用修复服务链,建立《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台账》,定期筛选满足修复条件而未及时提出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沟通等方式,提醒及时申请修复失信信息。同时,升级开发“信用修复告知提醒”功能,每天自动给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发送提醒短信,短信内容包含可修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可修复日期,修复指南链接以及业务咨询电话等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工作,降低企业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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