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及抗原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自6月12日起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樣本價格由每次19.7元降低至16元,混合檢測價格保持不變,仍為每人份3.4元(均包含采樣服務費每人份0.8元)。此次下調後的核酸檢測價格是相關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的計費標準(為最高限價,不得上浮,但可下浮),目前主要供結算使用。有關部門與檢測機構間進行結算時,對不屬於檢測機構采樣的,可按照扣除采樣服務費後的價格標準進行支付,或委托檢測機構支付采樣服務人員。
此外,本市同步降低公立醫療機構的抗原檢測價格。服務項目的政府指導價格從3.5元/次降至2元/次,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按零差率政策單獨收費,“服務項目價格+抗原檢測試劑”的封頂標準從11.37元/次降至不高於6元/次。
《通知》要求各有關機構應按照提供服務方可收取相應費用的原則嚴格落實價格政策。單純進行核酸或抗原檢測的,不得收取門診醫事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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