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記者 劉欣宇
入夏以來,選擇“野泳”消暑的人日漸增多,但隨之也增加瞭溺亡風險。
野外溺亡事故多發
今年兒童節當日,廣州白雲區有幾名少年結伴在一處“網紅湖泊”野泳。據當地文旅局通報,此處不僅並未開發,且水又深又冰冷,其中一位少年不幸溺水,經及時搶救才得以恢復生命狀態;端午節當日,河北保定一名年輕小夥子在野外下水遊泳後遇險,被救援人員找到時,已經沒有瞭生命跡象;6月25日,海南一名8歲男孩在碼頭溺水,被救到岸上後已經是心跳停止、口吐白沫、失去意識,情況十分危急,幸好路過的執勤民警及時撥打120將孩子送往醫院,這才脫離瞭生命危險。
記者瞭解到,暑假期間是青少年群體溺亡事故的高發期。溺水地點多集中在野外、郊外等無安全保障的河道、水庫等地,且多以遊泳避暑為由。即使現場立有“水深危險 請勿靠近” “禁止遊泳”等警示標牌,甚至有當地村民出面勸阻,依然有不少人無視警告下水遊泳。此外,學生群體往往在遇到危險時缺乏自救和互救能力,風險更高。
遠離危險水域
避免溺水事故發生,防范為先。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關專傢提醒,自然水域水面下的暗流、暗礁、水草、溝壑等,每一項都可能對人造成生命危險,青少年更要註意防范。
一方面自己不要獨自下水遊泳,不要到不熟悉、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危險水域遊泳。另一方面,不要擅自下水施救。溺水者在慌亂中求生時力量驚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或者經驗豐富的人貿然下水救援,很可能反被拖入水中。
當發現有人溺水,正確做法應該是大聲呼叫成年人來幫忙;撥打110、120尋求專業救助;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將身邊的竹竿或衣服伸過去給溺水者;將泡沫塊、救生圈、密封的塑料瓶等漂浮物拋給溺水者等。
同時,青少年群體還要註意識別常見的危險行為,如到野外開放性水域捉魚、摸螺等;在水裡或水域周圍與同伴打鬧;進行水上活動時不穿救生衣;在雷雨天氣遊泳;對自己的遊泳能力認識不足所做出的大膽逞能行為;爭強好勝,迫於同伴壓力嘗試冒險;飯後、劇烈運動、飲酒或者服用藥物後遊泳;身患感冒、眼疾等疾病去遊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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