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銀行排隊提前償還個人住房貸款的消費者多瞭起來。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個人將手中的積蓄用於提前償還貸款,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房貸利率與其他貸款利率存在利差,不少消費者通過其他貸款置換個人房貸,這種做法需要引起重視。

  隨著國傢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的加大,經營性貸款利率持續走低。為刺激消費,不少商業銀行消費貸、個人信用貸款利率也持續走低。這些貸款利率水平大約在3%至4%,與不少此前辦理的住房貸款利率形成利息差,使不少人動瞭房貸置換的心思。社會上甚至還出現違規“貸款中介”,他們以“利率低”“期限長”“放款快”為由,誘導消費者借“過橋資金”提前結清“房貸”,再辦理“信用貸”“經營貸”歸還過橋資金,從而謀取高額中介服務、資金過橋費用。

  房貸置換存在多重風險,要謹慎參與。

  首先,經營性貸款是銀行向個體工商戶或小微企業等經營實體發放的經營性貸款。按照規定,經營貸不得違規用於購房、結清房款、償還其他渠道墊付的房款,違規使用將被提前收回貸款。借款人須如實提供貸款申請資料,如偽造經營資料獲得貸款,則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情節嚴重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通過信用貸置換房貸可能會面臨信用違約。雖然信用貸無需提供抵押物、申辦流程簡單、放款速度快,但信用貸款期限較短,一般為一年期,期滿後需要一次性償還貸款。相比個人房貸數十年期的時間,信用貸還款壓力較大。一旦信用貸款不能準時償還,銀行會收取高額罰息,同時產生逾期還款記錄,影響日後個人金融業務辦理。

  最後,貸款中介為瞭牟利加收各種費用。借款人在提前結清按揭貸款、重新申請“信用貸”“經營貸”過程中,會被貸款中介誘導或強制借用過橋資金,支付高額的過橋資金費用、中介服務費用等,實際綜合成本可能超過銀行房貸利率。部分不法中介獲取消費者貸款信息等個人信息後,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謀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貸款後騙走貸款,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因此,消費者要提高風險意識,自覺抵制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依法合規辦理貸款、還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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