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4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舉行的例行發佈會上,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趙鑫表示,近年來,北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無序增長,亂停亂放、亂穿亂行,既擾亂道路秩序,又危害公共安全,時常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瞭極大危害,已成為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個“痼疾頑癥”,社會普遍關註、群眾反映強烈。

  為凈化道路交通環境,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傢標準,2021年7月12日,北京市發佈《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後面簡稱《通告》),《通告》明確,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機動車。同時,對於《通告》發佈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定。違反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趙鑫表示,過渡期後(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如果電動三輪車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要盡快到機動車檢測場完成驗車程序後,到北京市部分交通支大隊車管站(六環外)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目前部分檢測場可完成一站式辦理驗車和註冊登記手續),符合申請條件和相關規定的領取京B摩托車號牌,同時駕車時駕駛人需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按北京市《關於加強三輪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的通告》的規定,京B號牌正三輪摩托車禁止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其中,包括電動三輪摩托車)。

  (總臺央視記者 趙學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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