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卓

[ 經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ST柏龍實際控制人陳偉雄、陳娜娜已於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執行逮捕。 ]

在退市風險高懸之下,實控人夫婦又因涉嫌“三宗罪”雙雙被逮捕,6月28日晚間發佈的公告為*ST柏龍的前途再度罩上瞭一層陰霾。

今年,A股上市公司“監獄風雲”愈演愈烈,第一財經不完全統計顯示,僅上半年就有5名上市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被逮捕。另外,還有十餘名“一把手”被查。

“近年來,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被逮捕或調查的事件逐漸增多,這一現象與全面註冊制有一定關系。”廣西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第一財經表示,全面註冊制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更加明確瞭實控人、董事長等關鍵少數的主體責任。

田利輝認為,伴隨著全面註冊制的實施,證監會不斷加強對資本市場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大對不當行為的打擊力度,進而推動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實控人或董事長若存在違規行為,很容易被查處並受到懲罰。

利劍“出鞘”

6月28日晚間,*ST柏龍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偉雄、陳娜娜傢屬提供的揭陽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顯示:經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陳偉雄、陳娜娜已於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執行逮捕。

陳偉雄、陳娜娜夫婦是*ST柏龍的創始人、實控人,因知悉並參與*ST柏龍的財務造假行為,去年4月,證監會對二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同期,兩人辭去公司職務,*ST柏龍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事實上,*ST柏龍的財務造假行為早有“風聲”,在2018年~2019年,盡管*ST柏龍的業績蒸蒸日上,但不少細心的投資者在其財報發現瞭端倪,交易所也發送瞭年報問詢函,

2021年3月18日,證監會對其立案調查,根據2022年4月公佈的處罰決定書,*ST柏龍存在三大違法事實:一是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利潤、虛假記載銀行存款,值得註意的是,其虛假記載期間囊括瞭IPO招股書和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二是未如實披露“其他非流動資產”報表項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三是對外擔保未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基於此,證監會責令*ST柏龍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另外多名高管被罰,其中,陳偉雄、陳娜娜夫婦給予警告,合計罰款1000萬。

不止於此,證監會通過調查還發現,陳娜娜作為*ST柏龍總經理,通過*ST柏龍控制“陳某君”等9個銀行賬戶,向楊傑、鄭慧控制的“郭某櫻”等9個銀行賬戶支付8300萬元,共同操縱*ST柏龍,並動用瞭92個證券賬戶進行證券交易。

最終,監管的利劍“出鞘”,證券違法無所遁形,違法者也將付出應有的代價。

近年來,證監會持續加大對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切實提升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強化監管執法震懾。

在第十四屆陸傢嘴論壇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發表主題演講時強調,將繼續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著力加強全面實行註冊制後的市場秩序維護和生態塑造。

第一財經統計顯示:僅上半年就有5名上市公司“一把手”被逮捕,數量已超去年全年。今年4月10日,東海長城公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高列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寧波市公安局北侖分局逮捕。

今年2月15日,ST中捷原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濤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臺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ST金運實際控制人梁偉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經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批準,於今年2月15日被淮安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十餘名被查

除瞭已經被執行逮捕的“一把手”外,還有十餘名上市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被查,或是留置,或是刑事拘留,或是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

其中,最受關註的是今年5月7日,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通告“雪松系”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立案查處,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等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後,*ST雪發發佈瞭實際控制人張勁失聯的提示性公告,市場普遍猜測上述張某即為張勁。

另外,4月24日,新開普公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楊維國因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5月18日已取保候審,經董事會審議,同意楊維國繼續履行公司職責。

回天新材3月17日公告,其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章鋒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章鋒是回天新材的創始人,2022年1月卸任董事長後被聘任為公司終身名譽董事長。就在刑拘的前一個月,章鋒與楊蓮花離婚,章鋒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221.95萬股股份一次性無附加條件分割至楊蓮花名下。

交控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法定代表人郜春海個人實施留置;安納達董事長姚程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國傢有關機關調查。

同時還有5名董事長被實施留置並立案調查。包括川能動力董事長張昌均被四川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及實施留置措施;和達科技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郭軍被實施留置並立案調查;勁嘉股份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喬魯予被立案調查並留置;*ST榕泰實際控制人高大鵬被實施留置並立案調查。

集友股份於2023年1月20日收到重慶市巴南區監察委員會簽發的關於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裁徐善水個人因涉嫌行賄而被留置並立案調查的通知書。4月17日,徐善水的留置措施解除。

強化監管執法震懾

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往往是上市公司的“主心骨”,一旦出現風吹草動,往往帶動股價的大跌,比如集友股份在董事長被留置的3個月裡,股價跌去瞭14%,川能動力、和達科技、安納達等也均跌超20%。

少部分上市公司“一把手”被查是由於個人問題,而大部分則連帶著上市公司的問題,其中,違規披露、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是違法違規的“重災區”。

“某些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瞭獲取超額利益,通過偽造商業合同、銀行單據、材料產品收發記錄或隱瞞費用支出等行為虛增利潤,披露不真實的重要信息,這種行為不僅嚴重損害瞭關聯股東、股民的利益,打擊瞭投資人的信心,更嚴重損害瞭資本市場秩序。”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段海宇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說。

段海宇說,對此,國傢立法機關加大瞭打擊力度,大幅提高刑罰力度,例如將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罰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修改為兩檔刑,第一檔刑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第二檔刑規定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因此,上市公司更需要註重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恪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不當行為的發生。”田利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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