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國恒大公告稱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本公司、本公司附屬公司,即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許傢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該仲裁涉及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於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間與相關被申請人簽訂有關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向恒大地產增資人民幣50億元以取得恒大地產約1.6%股權。恒大地產終止對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計劃,仲裁申請人要求本公司、恒大地產、廣州凱隆及許先生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及支付尚欠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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