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傢早。
整個五一假期被惡心瞭好幾天。沒錯,說的就是霸占熱搜的「知名編劇史航被指控性騷擾多名女性」事件,你們應該都刷到瞭吧。
看到新聞的時候,仿佛吞瞭蒼蠅般難受,反胃。要知道,他曾為講述少女受到性侵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撰寫過推薦語:走過危機四伏的成長,我們每個人都是幸存者。(該推薦目前已被撤下)
這句話,現在看起來極為諷刺。
昨天,接受過媒體采訪的當事人之一小默,針對史航聲稱的“不存在性騷擾均是調情”的說法,發文作出瞭詳細的回應。
如果你有認真讀完,就不難明白為什麼在短短48小時內,這篇“關於史航的“小作文””會引起瞭如此巨大的反響,轉發評論點贊近百萬。
從“一頁創始人性侵未遂”登上熱搜後,種種類似事件相繼浮出水面。震驚之餘,也有很多人終於意識到,這些所謂圈層名人的“花邊新聞”或“情感糾紛”,並非是事不關己的大眾茶餘飯後消遣的話題,而是嚴重的社會事件和犯罪行為——
性騷擾。
這三個字看似簡單明瞭,但或許很多人並沒有想象中瞭解它,或者這麼說,正視它。
可悲的是,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性騷擾事件卻屢出不窮,相信幾乎絕大部分女生都經歷過不同程度的“性騷擾”。
這也是為什麼身邊這麼多女性,對這次事件產生如此廣泛、深刻的共鳴和感同身受。
首先,性騷擾是存在的。地位不平等的所謂“調情”,其實就是性騷擾。借文藝之名、愛情之名,巧言令色,彩虹包裝,底色也躲不開“性騷擾”這三個字。雖然沉重,但今天還是想好好聊一下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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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的本質是權力地位的不對等
先來說一下“性騷擾”的定義。
它最初發生在職場。“職場性騷擾”最早於1974年由美國法學傢凱瑟琳麥金依提出。她將職場性騷擾概括為“處於權力不平等關系下強加的性要求”。1976年,職場性騷擾在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首次得到瞭司法確認,如果發生瞭性騷擾事件,企業可能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這裡的關鍵字是“不對等的權力關系”,正如小默在她的回應裡說,“性騷擾,自始至終,就不是性欲的問題,而是權力的問題。”
在國內,其實關於性騷擾的定義一直都不太明確,直到近幾年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完善,對於性騷擾的界定才逐漸清晰起來。
一是2021年,我國首個防治性騷擾的制度性文件《深圳市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後簡稱“《指南》”),落實瞭《民法典》有關性騷擾的界定——
《指南》裡指出,性騷擾的主要表現有4種:
圖源:深圳女聲
二是今年婦女節當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等六部門印發的《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聯合指導文件。
其中第二條也提到瞭“性騷擾”的定義——
裡面極其關鍵卻又容易引發爭議的一點是:受害者的意願。
之前在寫性同意(戳藍字復習)的時候提到過,因一定影響力、地位而產生的所謂性“同意”,並非是真正的同意。
當一個人身處權力不對等的話語空間中,不懂如何拒絕是正常的。甚至在事情發生時可能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擁有說“不”的權力。比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比如鮑毓明和李星星的事件。
職場裡類似案件更是屢見不鮮。美劇《早間新聞》裡就講述瞭職場上利用權力不平衡操縱的“性掠奪”事件:當紅男主播米切因為被曝光性騷擾下屬而被開除,但他始終認為自己是無罪的,那些女下屬不過是“投懷送抱”、“自古以來,男人就用權力來吸引女人。”
從為人師表到變身豺狼,男人看不見年輕女孩的震驚,以及在那一瞬間她是如何破碎的。她甚至在被強吻的間隙還要小心表達:“我來之前沒想過事情會這樣發展。”
男人沒有聽懂,又或者不想聽懂。他很自然地掌控瞭節奏:“生活充滿驚喜不是嗎?這能讓我們都開心。”
所以,他甚至憤怒暴走,完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給女下屬帶來瞭一輩子的陰影和傷害。他不明白有的“同意”,不過是因為“拒絕”這個選項被預先拿掉瞭。
在一個基本的社會職場倫理環境下,這樣的事情沒有「自願」、也不可能有真正的「自願」。上位者在不平等的情形下,對下位者的「騷擾」「伸手」,絕對不可能是真正的「自願」。
所以,在權力地位極其不平衡的情況下,yes並不等於consent。(“默許”並不等於“同意”)。
在微博看到的例子,不妨代入一下。
試想想,性騷擾通常發生在什麼場景下?
你有見過誰在飯桌上對著女上司開黃腔?
見過誰去隨便借口撫摸觸碰自己領導傢的女兒?
性騷擾往往發生在平級或者下級的場合,那些被騷擾的對象往往沒有什麼話語權。
性騷擾中的權力不光指社會地位、職位、財富上的權力,也指一些男性自認為擁有相對於女性的“性別權力”。他們會認為自己“有權力”對女性動手動腳,這並不是性騷擾,而是展示自己對於女性的喜愛和贊美認同,甚至是“獎賞”。
《愛情而已》裡優越感爆棚的油膩男就很典,他以辦公室送禮來宣告對梁友安的“主權”,還美其名約“你們女孩不都喜歡安全感嗎?“梁友安清醒回懟:“不喜歡被標記”,麻煩你滾👇
這是一種男權文化所培育出來的“心理地位”層面的優越感,是上位性別對下位性別的優勢心理。也就是說,性騷擾通常不是為瞭滿足性欲,而是為瞭滿足權力的釋放,為瞭確立性主體的地位。
他們沒有覺得自己有問題,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簡而言之,在這種關系下,無論是看起來多麼自然的一句黃腔,隻要這些帶有性暗示的行為違背瞭你的意願,你覺得不舒服、被冒犯瞭,那就是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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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當下不反抗?
這是今天想重點聊的方面。也是“史航事件”中引發爭議的部分:如果是性騷擾的話,你當時為什麼不拒絕不報警啊?
第七位站出來指正的女生,當時即便她已經感到不適,考慮到對方是個“厲害的人物”,她不敢輕易制止。
除瞭前面說到的“性同意”問題外,還有很多原因值得探討——
1)不平等的當下,並沒有意識到自己被性騷擾瞭
當面對陌生人的騷擾乃至猥褻,女生還能直接拒絕或推開,然後想辦法遠離。但如果對方是個行業裡響當當的大人物,又或者是熟人——
尤其對方還是自己的前輩、楷模,雙方關系的邊界定義就顯然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時候暴力發生時,甚至意識不到怎麼發生。
更別說交際圈層有重合——而在職場和生活上詆毀女性又是多麼的容易——尤其在中國這種人情社會,替他人考慮是女性長期修煉的美德,而“撕破臉”的代價又是那麼巨大。
並不僅僅是害怕和震驚而已。
講述me too運動的電影《她說》中,韋恩斯坦的“狩獵”套路往往從邀請年輕下屬到房間“談公事”開始。他用夢想做餌,最終話題卻走向房間裡的按摩浴缸,接著他會提出按摩需求,並且強調“其他女孩都做瞭,是正常工作。”甚至他還會說:“求你瞭。”
他穿著浴袍出席會議,年輕女孩都會自覺合理化:“這是好萊塢做派吧!”
親歷者幾乎無一例外地履行瞭這項“工作需求”,甚至還反思是自己“想歪瞭”。而當事態越發不對勁,強烈的恐懼又會讓她繼續機械地滿足施暴者變本加厲的要求——它變成瞭一種工作KPI,忍忍就會過去。
應酬酒局,女性被領導或客戶(上位者)灌酒、揩油,甚至發生更嚴重的侵犯現象,很多人都覺得再正常不過瞭。於是,性騷擾被合理化為“工作內容”,女性最好能克服這項“挑戰”,甚至它被包裝成瞭敬業和拼搏。
在小默的敘述中,也包括史航的自辯,都提到瞭男人用“我是一個俗人”、以“性情中人”為性騷擾開脫瞭。而反觀小默會用“大城市文藝圈的規矩”來合理化一切的不適和壓迫,把霸凌合理化。
何況身邊一起談笑風生的朋友們也絲毫沒對這種關系有任何批判,不是嗎?以上種種都在告訴她:遵守好“既定規則”,這裡沒有問題。
有多少人能真正意識到被性騷擾瞭?又有多少人能走出性騷擾思維定勢?何況全世界范圍內對性騷擾的定義和歸類(尤其是騷擾程度或形式的數據)都一樣差勁——不論男女,也包括權威機構,都需要學習和進步。
所以那些總是說反抗很容易的朋友,是鍵盤俠、是理中客,輕飄飄的話語裡除瞭有事不關己的高高掛起,還有傲慢和無知。
2)借文藝之名或愛情之名,好女孩不該令人不悅
這一波文化圈的接連“暴雷”,更突出瞭性騷擾是如何被巧言令色、被極致粉飾的。房思琪的故事,並不僅僅關於性侵,它還講述美好的文學、讀書人的學識,是怎樣被利用來規訓人、乃至摧毀人的。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侵犯者是女主人公非常崇拜、非常仰慕的中文的老師。暴力發生後,老師用文學的辭藻,讓一切變成瞭“極致的愛”,他說:“我們沒有做不對的事情,這是兩個互相喜歡的人能做的最極致的事情。”他還要求房思琪做一個聽話的好女孩,並且調動自身的學識去共情、乃至合理化這場犯罪:“你不要生我的氣,你是讀過書的人啊。”
小默也談到瞭這本書,她提到“所謂愛情,確實是可以被權力偽造的。”女孩被隨手棄之,也足以證明這份“愛情”根本就是暴力霸凌。
在電影 《信箋故事》裡也如出一轍,侵犯者同樣用“好女孩該有的行為和樣子”,控制著女孩的思想和行動。而在這兩個故事中,女孩也都完成瞭“好女孩”的絕對敘事——她們都“讓自己愛上瞭老師”,如果有錯,則都是自己的錯,如果承受不瞭,那就美化記憶、調整自己。
《信箋故事》裡的女孩編制瞭完美的記憶,她保護自己的方式,是虛構過去、掩埋傷痛和疑惑。但傷痛始終要面對,甚至細看過往走過的每一步,曾經的傷害一刻都未曾缺席——它塑造瞭如今破碎的我。
很建議大傢去看看這部電影,感受被侵害者的內心,以及記憶和身體本身就具備的抵抗性👇
知書達理的女孩從小就被教育對權威保持尊敬,要做一個保持微笑、討人喜歡、不要過分出風頭的好女孩。房思琪最後明白瞭,原來“溫良恭儉讓——溫暖的是體液,良莠的是體力,恭喜的是初血,儉省的是保險套,讓步的是人生。”
3)社會規訓、性觀念束縛
很多女性在遭遇性騷擾時不敢出聲的原因還有,她們雖然知道自己是受害者,但因為與性有關,所以這件事本身也讓自己丟臉、讓自己感到羞恥,所以不願意公開。
在《她說》裡還采訪到瞭一個亞洲女孩,她身上的束縛更多,她不僅僅要守護自己的名聲,她還需要用這種委曲求全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傢人。
畢竟類似的攻擊從來不會少:“又不會少塊肉、騷擾一下又不怎麼樣”;一定是你穿的裙子的緣故!總之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又或者幹脆就被視為動機不良,是上位的手段。
發聲的代價怎麼看都過於高昂,做一隻鴕鳥好像更穩妥。何況,大傢都知道,維權的過程猶如二次侵害,大眾可以公然允許男性在性侵事件中隱身,卻要求女性必須是“完美受害者”。
Lady Gaga被侵犯後,她花瞭很長的時間自責:一定是自己穿著方式不對,又或者發出瞭錯誤的訊息。她掙紮瞭很久,才終於明白,她沒有錯,錯的是侵犯者。
其次,性騷擾就像“房間裡的大象”,真正在乎的人太少太少瞭,而社會的容忍度居然出奇的高。所以很多女性就覺得忍一忍算瞭,繼續把生活過下去就行瞭——但事實是,就像上面所說,性騷擾帶來的創傷始終陰魂不散。
被噤聲的暴力,也會長期籠罩人生。施暴者在風暴中心完美隱身,中間還有巨大的靜默真空,振聾發聵:
《早間新聞》專門花瞭1集,講述日常。那是男主播米切的50歲生日,他像大明星一樣閃亮登場,大夥給他準備瞭一整排的裸露大腿的性感女郎,歌詞裡還充斥著情色;他對年輕同事的黃腔幾乎脫口而出、出口還能成章,但語調裡又充滿著贊美——好像這種騷擾也該視作一種幸福,對面的女同事不自覺地翻瞭白眼,但他渾然不覺,甚至為自己的幽默洋洋得意。
整個團隊繼續歡天喜地地哄他開心,就像對待一個王子。
而反觀陷入桃色傳聞的女同事,就算工作能力再怎麼過硬,她都無法成為受歡迎的人,還像被釘在恥辱柱上一般,不得不接受路人的非議。
4)難以取證
最後一點:性騷擾取證極難,這一點很好理解。冷不丁上來抱一下、親一下、摸下屁股、平日裡耍嘴炮,如果沒有監控難以取證,對話沒有留存也口說無憑,再一看也沒有造成啥實際的傷害。
在《看不見的女性》一書中就指出,被性騷擾的女性基本沒有規范路徑可維權,清晰指引或操作手冊根本不知道在哪。而我們明明生活在一個連丟瞭東西或者被盜竊一個小物品,再瑣碎都有法可依、有步驟可循的世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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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好女孩就是要學會保持體面”這套規訓見鬼去吧!
面對性騷擾,我們可以如何保護自己?
首先在觀念就得作出改變:感覺不舒服就要說出來。女孩們要意識到自己永遠有說“不”的權利。
讓那套“颯蜜”規訓——你是識大體的好女孩,你會顧全大局,所以必需開得起玩笑——見鬼去吧!
重要的是你心裡的感受是什麼,你的舒適是唯一的標準。
當有人騷擾你、讓你感覺不適時,不要質疑自己是否太敏感,請相信自己的直覺,勇敢大膽地推開騷擾者,並大聲說:“你的行為讓我不舒服!你這是在性騷擾!”
不要忍讓,不要懂事,不要再嘗試適應和心領神會,學會說不,並且越早說“不”越好。
很多性侵案件一開始是從試探性的性騷擾開始,一旦你勇敢堅定地表達拒絕、嚴厲制止,對方也會感受到你的“不好惹”,也就不敢輕舉妄動。
另外想要強調一萬遍的是,受害者不需要向任何人自證,也不要懷疑自己,這絕對不是你的錯。
知名“斯坦福性侵案”的受害人米勒出版的《知曉我姓名》中曾寫道:“為什麼人們覺得暈倒比用手指侵犯暈倒的人的行為更應該受到譴責呢?”
即使不幸遭受瞭這種創傷,也不是被毀瞭一輩子的事情。安撫好自己的情緒後,想方設法積極取證。
長期從事女性維權工作的公益律師就曾對性騷擾取證做出過建議。
詳細記錄性騷擾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經過,盡量把能記起的細節都記下來。
2005年發生在重慶的文靜(化名)指控小學校長胡某長達5年的性騷擾案件中,文靜就是通過寫日記的方式詳細記錄瞭當時的情況。
每一次她跟校長的接觸都會寫日記,雖然隻有兩三百字,但裡面詳細記錄瞭性騷擾的過程和自己的心路歷程、自己的反應,反而成為瞭有力的證據。
利用錄音、錄像工具,保存一切可保存的證據。
例如性騷擾發生地點周圍的監控錄像,社交軟件聊天記錄、手機短信,千萬不要覺得惡心就刪掉,這些都可能成為“扳倒”性騷擾者有力的證據。
如果身心受到傷害,別洗澡,第一時間去醫院檢查並報警。
特別是遭遇到性侵犯時,性侵犯可以看作是最嚴重的性騷擾行為。如果真的不行遭遇性侵,請及時報警並去醫院檢查。另外,也請不要洗澡,雖然很難受也很殘忍,但這才能保留有效證據。
配合警方完成人身檢查和搜集證據,保留醫療診斷證明,才有機會讓惡人繩之於法。
另外,在收集證據時,最好是形成證據鏈條,也就是說盡可能挖掘更多的間接證據——例如事發前後聊天記錄,事後受害人的求助、投訴、報案、就醫記錄等等,這些都是重要且有用的證據。
除報警外,還可以到工會、婦聯投訴,總之,要想盡一切辦法保護自己。
工會的熱線是12351,婦女維權熱線12338。
除瞭保護好自己、嚴懲惡人外,整個社會需要怎麼配合才能減少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呢?
法律的進一步完善是一方面,性教育的普及也得跟上,男生、女生都需要。
現在文化環境雖然更加開放、進步瞭,但“談性色變”的情況仍然不少見。
性同意,本應是我們從小就需要接受的性教育重大課題。但在大多情況下,它依舊缺席瞭。
因此,社會公眾、媒體的努力很重要。
《黑箱》作者伊藤詩織在一席的演講
現在也有越來越多公益短片在科普什麼是性同意、性騷擾。
《老友記》中飾演Ross的大衛·休默還和朋友制作過一部短劇《這,就是性騷擾》。通過真實故事改編,向所有人科普什麼是性騷擾。
另外,傢長也要多留心,不要把孩子教育成為“聽話懂事不懂反抗的乖小孩”,請教她們學會尊重自己的真實感受,大聲說不。
美國也有一部關於性同意的公益短片,通過父母和孩子對談的形式,科普性同意這件事:教會孩子保護好自己,以及學會尊重伴侶的意願。
男性不妨多“敏感”一點。作為一個手握權力地位的上位者,想想如何時刻警醒自己的行為不要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偏差。
如羅翔老師所說,如果一個圖片,一個玩笑,一個短信,你不會對你女兒說,也不會發給你女兒,那你也不要對你的同事說、發給你的同事。
有媒體在采訪公益律師呂孝權時也提到:作為權力上位者,應該主動拒絕,主動防范。
我們每一個人的“勇敢發聲”也很關鍵,不要做旁觀者!不管在任何圈子,這種事都不該存在,靜音就是默許。默認和不約而同的沉默才是最可怕的!
公益組織Timeto也曾推出過短片《你的底線在哪裡》,通過旁觀者的角度,去講述當看到身邊有人被性騷擾時,應該要怎麼做。
回到開頭的小默的回應長文。朋友圈陸續有不少女性朋友轉發,有一個轉發語是這樣寫的——
我想起瞭《同意》的自序:這麼多年,我如同籠中困獸一般,直到終於有一天望到瞭出路,它清清楚楚地擺在面前,那便是讓獵人掉進他自己的陷阱,將這一切都寫下來。書寫可以是一種永恒的控訴,即時沒有辦法令對方定罪,卻可以為這個世間留下罪證,讓更多人讀到的罪證,陳列在實踐長河裡的罪證。
雖然看到一篇篇的“自剖”會不忍,會難過。但幸好,這不是“史航們”的時代瞭,勇敢說出來吧,女孩們,就讓新時代,從今天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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