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據泰媒報道,地方法院歲泰星Tangmo溺亡案做出瞭判決,第一被告Robort被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罰款6萬4千泰銖,第二被告Por被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並罰款5萬4千泰銖。

判決結果公佈後,Tangmo母親和兩位被告一起牽手走出法庭,Tangmo母親表示滿意判決結果,認為正義得到瞭伸張,並稱兩位被告是她的好孩子,一直以來都很照顧她。兩位被告則表示感謝Tangmo母親的愛和寬恕,他們接受法庭的判決,未來會繼續照顧Tangmo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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