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無人機理應受到監控,據媒體最新報道近日,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安局對王某未經審批在管制空域放飛無人機,依照相關規定處以行政罰款。
這也是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施行後,首例有關無人機“黑飛”行為的行政罰單。
據悉,2024 年 1 月 5 日 17 時許,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警務航空大隊巡邏組在日常巡邏時發現 1 架無人機在某小區上方超高飛行。民警立即聯系幸福路派出所轄區民警一同前往核查,最終在小區樓頂發現“黑飛”行為嫌疑人王某。
經現場民警檢查其飛行器和飛行記錄發現,王某使用無人機未按要求進行實名登記且飛行高度超過高度要求。第一師阿拉爾市公安局按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王某做出責令停止飛行,立即改正並處以罰款 500 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已經正式實施,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下,微型無人機適飛高度不超過 50 米,輕、小型無人機適飛高度不超過 120 米。
此外,無人機飛手還應登錄民航部門官網為所屬無人機進行實名註冊登記,並將登記後生成的二維碼打印粘貼在無人機機身顯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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