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微軟、Meta、X等知名科技巨頭聯合提出法庭之友,反對蘋果公司在與Epic訴訟的“限制導流”政策。
法庭之友是一種法律名詞,也被成為法院之友,指的是在訴訟過程中,不屬訴訟一方、由法庭邀請或主動提供意見協助的一方。
Epic及其他開發商對蘋果公司收取15%至30%的應用內購買費用十分不滿。
認為蘋果阻止開發商引導用戶選擇iOS生態系統外的低價支付方式,使開發商難以規避這些費用,並因此與蘋果對薄公堂。
而蘋果公司辯稱,這些費用是對其在App Store上提供的服務的合理補償。
這些公司共同表示,蘋果公司設置瞭一系列門檻,限制瞭用戶使用外部支付處理系統,認為蘋果提出的合規措施並不能解決問題。
這些公司還表示,蘋果的方案復雜而煩瑣,基本上限制瞭開發者使用外部購買鏈接。
微軟等提交的法院文件主要內容為,蘋果公司新規定,外部支付的傭金比例隻比應用內購買支付的費用低3%。
蘋果這3%的“讓利”,根本無法讓開發者構建完善的外部支付系統,也無法吸引消費者通過外部鏈接支付,因此蘋果的這項調整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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