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官網公佈《經濟型酒店設施與服務規范》《旅遊飯店溫泉設施與服務規范》《住宿業風險評估規范》3項地方標準的征求意見稿。

《經濟型酒店設施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瞭經濟型酒店的設施、服務、衛生、安全以及綠色環保的相關規范。經濟型酒店的客房宜不少於15間,層高不宜低於2.2米,應提供24小時總機服務。酒店應確保賓客信息及隱私安全,不瞭解客人信息的陌生來電不能隨意轉接。酒店不主動提供“六小件”,鼓勵賓客使用自帶的洗漱用品及拖鞋。

《經濟型酒店設施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在設施要求方面,宜設有相應無障礙設施;大床客房面積不宜小於9平方米(含衛生間),雙床客房面積不宜小於12平方米(含衛生間);門上應安裝窺鏡、防盜裝置,窗上應安裝限位器;餐廳面積宜與酒店接待住宿能力相符。在服務要求方面,將電話轉入客房前,應確認住店賓客姓名和房號,如來電者不知賓客姓名、房號或索要房號時,應保護賓客隱私,解釋不能轉接電話原因;客房(衛生間)應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或應賓客要求進行清理;每三日或應賓客要求更換床單、被單、枕套及衛生間針織用品,做到一客一換;杯具應一客一消毒,清潔抹佈應分類使用。在衛生要求方面,員工應持有健康證且每年接受體檢,體檢合格後方能上崗;應保持店內各區域衛生幹凈,並定期消毒和消殺蟲害。在安全要求方面,應取得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許可,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和有效運行;公共區域應設有監視器、防盜門、報警器、護欄等裝置,確保完好、有效。在綠色環保要求方面,倡導綠色設計、清潔生產、低碳節能、綠色消費的理念。

《旅遊飯店溫泉設施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對旅遊飯店的溫泉水質、設施、服務、餐飲服務、衛生以及安全進行瞭詳細規范。在溫泉水的加溫與降溫過程中,不應加入非溫泉水;在不改變天然溫泉水的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飯店可采用自然降溫或熱交換的方式對溫泉水進行處理;除適用的消毒劑外,不應加入化學添加劑;應對溫泉水源進行長期動態監測,監測內容應包括水位、水質、水量、水溫等,定期對監測內容進行科學分析並及時公示監測數據;在不改變泉質的情況下,宜對溫泉水進行循環使用。

《旅遊飯店溫泉設施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明確,在設施要求方面,旅遊飯店溫泉區域應設置服務臺,為賓客提供接待、預訂、問詢、結賬、貴重物品寄存和行李保管等服務;應在顯著處設溫泉營業場所示意圖、溫泉水質、礦物質含量、功效、項目介紹、營業時間、價格及溫泉泉質檢測報告等信息公示設施;應在賓客通過溫泉池區的必經走道中,設強制性浸腳消毒池和沖淋設施;溫泉池區應配有完善的註水、排水、溢水設施,註水口處應設置警示標志;水池應設有保溫和防滲透處理;池區應設置相應的臺階及扶手,方便賓客出入;池邊應光滑、無棱角,地面應使用防滑材料;宜設置適合不同客人需求的休息區,休息區應無異味、無灰塵、無噪音。

《住宿業風險評估規范》(征求意見稿)詳細列出瞭住宿企業的基礎管理、消防、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用電、燃氣、場所環境、從業人員行為、危險化學品、安防10個方面的風險源及可能造成的事故類型,運用矩陣分析法對風險源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及後果嚴重程度進行分析,確定風險源分級。住宿企業運用此評估規范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最終的風險等級和預警級別。通過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實從源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