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探討的“早晨之星”,當時表示那是指向晨光的天象,予人一天開始的希望感覺,讓人聯想到是利好形態。

若由日出變為日落,名為“黃昏之星”,聯想到黑夜將要來臨,屬於利淡形態,正是我們今次講解的主題。此乃三枝陰陽燭構成的復合形態之一,出現位置是股指或個股上升一段日子後 (通常為兩周或以上);升勢持續日子越長,該形態的參考性越見可靠。

至於形態方面,跟“早晨之星”首先出現的長陰燭剛好相反,“黃昏之星”形態首先見長陽燭大陽燭、下影陽燭或上下影陽燭。緊接的也陽燭,開於長陽燭收市位之下,卻收於長陽燭收市位之上,意味著兩枝陽燭的燭身有部分重疊。

留意第二枝是見短陽燭 (陽陀螺、上影陽燭),若長陽燭代表買方動力占優,那麼陽燭由長推展至短,可見買方動力在減弱,優勢漸見消失。繼而第三枝見長陰燭 (大陰燭、上影陰燭或上下影陰燭),開於短陽燭收市位之上,卻收於短陽燭收市位之下,亦見短陽燭和長陰燭的燭身有部分重疊。至於由陽燭轉為陰燭,確認買方已是全然失去優勢,取而代之由賣方作主導,預示股指或個股將要下行一段日子。

若將“早晨之星”的形態倒掛 (upside down),正好就是“黃昏之星”的形態,同見第二枝為短陽燭,差別在於“早晨之星”見於股指或個股的低水平;“黃昏之星”則見於高水平,兩者同樣有預示股指或個股走勢將要逆轉的意思。

另可留意於“黃昏之星”形態的第二和第三枝陰陽燭出現的位置,亦帶有強烈的預示後市訊息。第二枝短陽燭燭身下半部,與第一枝長陽燭燭身上半部重疊,即最終仍以上揚作收市,代表買方已用上最後的餘勁與賣方抗衡,後市將見無以為繼。

至於第三枝長陰燭燭身上半部,又與第二枝短陽燭燭身下半部重疊,證明股指或個股在第三日是高開,之後便見低走,可見買方經已失勢,賣方主導令股指或個股以近乎全日低位收市。倘若當時投資者沒有果斷離場,將遇上不少於兩周的跌勢,導致由賺變蝕的局面機會大。

正如安踏體育(2020)於2023年1月26日開於120.20元,收報122.50元,後者數值較大反映是陽燭,與當日高位122.60元隻差一個價位,近乎沒有上影線,低位則見於118.20元,較120.20元低20個價位,形成下影陽燭,為長陽燭之一。

翌日開報122.80元,較前收報122.50元高出三個價位,裂口高開令兩枝陰陽燭燭身未見重疊。而觀乎2023年1月27日收報124.00元,較開報122.80元相距12個價位,高走不足1.00%,代表當時出現陽陀螺,屬短陽燭之一。

第三個交易日 (1月30日) 高開於123.80元,再高見125.30元後便轉為低走,最終收報118.90元,較開市位下行近4.00%,產生上下影陰燭,為長陰燭之一。由於是長陽燭、短陽燭和長陰燭的配搭,確認“黃昏之星”的形態出現。又配合早前升浪始於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歷時超過兩個半月,遠多於兩周,證明當時的“黃昏之星”利淡形態極具參考性。

若以1月30日收報118.90元計起,至2月24日收報103.00元,不足一個月已累跌13.37%,較同期指累跌9.33% (22,069 → 20,010點) 為多,早已跑輸大市,並且跌勢未有停止跡象,絕對不容輕視“黃昏之星”的利淡威力!

【作者簡介】聶振邦 (聶Sir)

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金融服務系,

超過17年從事金融業和投資教學經驗,

四本投資和理財書籍的作者。

香港證監會持牌人

【聲明】筆者確認本人及其有聯系者均沒有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執筆前三十天內曾交易上述分析股票;其二在文章發出後三個營業日內交易上述的股票。

此外,筆者現時也並未持有上述股份。以上純屬個人研究分享,並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機構立場,亦非任何投資建議或勸誘。讀者務請運用個人獨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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