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周六刊憲生效,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會落實條例下的責任,包括持續做好解說和公眾教育,讓市民更了解條例的內容。他又指,國家安全現已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可集中精力拼經濟、拼發展。
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歷史使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於本月23日生效,香港開始有新氣象。
他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目的是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各政府部門會自覺做好管理,並強化內部制度,防範和制止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懲治方面,李家超說,危害國家安全屬嚴重罪行,執法部門執法必嚴,且必須加強情報收集能力,以及情報分析的培訓,以抵禦間諜活動、各國情報單位滲透等。
條例要求政府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守法意識教育。李家超表示,要做到最具效益,政府會結合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中華文化教育,共同推行,以達致既防範國家安全風險,也為人文素養提供養分及昇華作用。
李家超又指,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國家安全獲有效保障,香港可全面拼經濟、拼發展。政府有四方面重點工作,第一,全面落實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有關推動經濟和發展的措施,包括發展和鞏固「八大中心」、以北部都會區發展為新引擎,並以產業導向為發展方向。
第二,把握好世界機遇和中國機遇,香港會積極開拓東盟和中東市場,發展商機,加強金融合作、區域經濟合作等,同時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及發揮好香港聯通世界和內地的橋樑優勢。
第三,增加香港競爭力,繼續積極搶人才、搶企業。第四,發展內部經濟,包括旅遊業、消費和投資;政府會繼續積極推動盛事經濟、吸引旅客訪港,也會提振內部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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