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今年以來公證機構辦理學歷等“跨省通辦”事項2.8萬餘件 “通過梳理共規范保全、學歷、學位、證書(執照)、現場監督、合同(協議)等公證事項33類81項,原來辦理此類公證需要提供證明材料396項,現在隻需要提供280項,刪減證明材料116項,刪減證明達29.3%。 即時新聞 2023年07月03日 0 點讚 0 評論 100 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