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港

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享惠貨值超170億元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明確全島封關運作前對部分進口商品實行“零關稅”政策。三年來,“零關稅”原輔料、交通工具及遊艇、自用生產設備三張清單相繼落地實施。截至2023年5月31日,海口海關共監管“零關稅”政策項下進口貨物共172.7億元,免稅30.8億元。

自貿區自貿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5個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主動開展試點。商務部表示,此次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是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