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

我國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制度規則走向統一、協調和完善——解讀《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

2023年6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修訂後的《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在壟斷協議方面,新《規定》第六條明確“經營者之間不得利用行使知識產權的方式,達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一款所禁止的壟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