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罰

新修訂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印發:明確“一事不再罰”

修訂後的《處罰辦法》共八章92條,包括總則、實施主體與管轄、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執行、結案和歸檔、監督、附則等內容。其中第三章“普通程序”又依據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流程,按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查、告知和聽證、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決定、信息公開的順序進行分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