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法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傢監委對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調查。李春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