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傢 3 月 5 日消息,蘋果公司將向加拿大的 iPhone 用戶支付和解金,以解決有關 iPhone “電池門” 事件的集體訴訟,符合條件的 iPhone 用戶將從蘋果那裡獲得 17.50~150 加元(當前約 93 ~ 798 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2017 年 2 月,蘋果在 iOS 10.2.1 中通過某些手段“故意降低舊款 iPhone 性能”,但沒有向客戶進行說明,受影響機型涵蓋 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 及 iPhone SE。
當時,蘋果公司對此回應稱:它會在必要時使用“電源管理系統”限制某些 iPhone 型號的性能上限,避免手機在電池老化時意外關機。後來,蘋果宣佈降低電池更換價格,並為用戶提供關閉該限制的選項。
盡管蘋果堅決不承認所有指控中的“不當行為”,但最終還是於 2020 年 3 月同意向美國用戶支付 5 億美元(當前約 35.8 億元人民幣)的和解金,現在輪到加拿大用戶瞭。
CBC News 報道稱,蘋果將支付 1113.75~1442.75 萬加元(IT之傢備註:當前約 5925.1 ~ 7675.4 萬元人民幣)來實現和解,每位用戶可獲得 17.50 加元至 150 加元不等的賠償金,具體數額取決於提交索賠的人數。
值得一提的是,達成和解並不意味著蘋果承認自己存在過失,該公司否認瞭所有針對它的指控。此外,該和解協議適用於加拿大除魁北克省以外的所有地區。
集體訴訟律師邁克爾・皮爾萊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法官最終裁定,擬議的和解協議 ‘公平、合理,是集體中的最佳決定’” ,“蘋果公司作出瞭正確的決定,主動站出來,在某種程度上為他們的產品承擔責任,但並未在法律上承認他們做錯瞭任何事。這對於集體訴訟來說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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