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改《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和其他相關法例,長遠改善店鋪阻街、樓宇滲水、蟲鼠滋生等環境衞生問題。公眾諮詢今日展開,為期兩個月。
有關建議屬政府第二階段環境衞生相關法例修訂建議,初步包括賦權食物環境衞生署可在無須警方協助下移除阻街店鋪的阻礙物品,以提升該署獨立處理店鋪阻街問題的能力。
另外,政府人員可進入處所調查滲水問題等妨擾事故的時段建議延長;政府並建議將不遵從政府人員發出的擬進入處所通知書訂為違法行為。
政府又擬賦權食環署於受蟲鼠侵擾的地方設置器材監測蟲鼠滋生情況,以及將干擾有關器材訂為違法行為。其他建議包括提高妨礙垃圾清掃、非法展示招貼或海報、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和命令的罰則等。
為提升香港的環境衞生和市容,政府全面檢討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以提升處理棘手環境衞生問題的效率、成效和阻嚇力。有關法例檢討工作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建議已於上月22日生效,包括提高環境衞生及店鋪阻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以及法庭可判處的最高罰則。
政府7月就第二階段法例修訂的初步建議諮詢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意見,並期望有關修例建議配合額外行政措施,可提高執法效率和阻嚇力,長遠改善老、大、難的環境衞生、公共衞生妨擾和街道管理問題。
公眾人士即日起至明年1月21日可透過電郵、電子表格、傳真至2530 1368或郵寄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5樓食物環境衞生署提交意見。
發表評論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