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星島網等多傢港媒報道,美國華盛頓州參議員斯蒂芬·威爾遜21日乘機來港接受海關檢查行李時,被發現無牌管有一支左輪手槍。他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案件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報道提到,控方稱,被告在警誡會面時承認犯案,考慮到被告背景,以及在港無刑事定罪紀錄,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蘇文隆批準被告以2000港元,“簽保守行為”2年,並下令涉案手槍充公。

據介紹,“簽保守行為”並非一種刑罰,而是一種預防措施。被要求“簽保守行為”的人,須通過擔保方式,以某種金額,並以自簽或由其他保證人作擔保,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擔保期不超過三年。“簽保守行為”命令必須列明犯人在擔保期內不能做的事情。

港媒24日報道稱,被告斯蒂芬·威爾遜是美國共和黨人,2020年當選華盛頓州參議員,任期至2025年。按照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規定,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任何人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如觸犯無牌管有槍械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4年。香港點新聞24日評論稱,美國參議員大搖大擺地攜帶槍支入境香港,不是極度無知,就是對香港特區法治滿懷傲慢與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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