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星島網30日報道,4名時任香港大學(簡稱: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成員,2021年7月通過所謂“動議”,“哀悼”銅鑼灣刺警案疑犯梁健輝,原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7條的“宣揚恐怖主義罪”,開審前均承認交替“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法官謝沉智慧今(30日)午於區域法院判處4人監禁2年。

4名被告左起張敬生、杜林丞亨、郭永皓和容頌禧 資料圖 圖自香港星島網

報道介紹稱,4名被告依次為21歲時任評議會主席張敬生、22歲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21歲時任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及21歲時任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據報道,法官今日判刑時表示,該案中有多項加刑因素,各被告並非單獨行事、而是夥同犯案。他們以港大學生組織的官方渠道發佈煽惑言論、令其煽惑更可信。法官還提到,“動議”事前草擬在議程上,犯案有預謀;各被告知道會議過程會被拍攝錄像,並且在學院和校園電視等平臺發佈,這些平臺均對本地及國際公眾開放;而且上傳到互聯網的內容迅速廣泛傳播,議案也引起媒體廣泛報道及國際關註。

報道提到,4人罔顧香港特區政府事後譴責刺警案疑犯梁健輝事件,他們的煽惑行為是明目張膽地公然挑戰法律和治安。法官表示,涉案“動議”和議案與學生會職能或學生利益無關,各被告是公器私用,濫用作為評議會成員的權力。報道稱,香港大學是香港、乃至國際上的最佳大學之一,4名被告在社會上被視為接受過良好教育的有識之士,是其他年輕人的榜樣,他們煽惑言論很可能對社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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