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預告,短期內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加強水務監督在調查懷疑濫收水費個案取證和披露資料的權力,以及提高濫收水費罰則,提升執法效能,加強阻嚇力。
該局指,現時《水務設施條例》及《水務設施規例》沒有賦權水務監督強制相關人士提供懷疑濫收水費個案資料,也沒有條款強制收取水費人士須向付款人提供收據並備存收據副本,水務監督因而難以取得足夠證據檢控濫收水費人士。
條例草案的修訂包括賦予水務監督取得相關資料和文件的權力、強制要求收取水費人士向付款人發出收據及保存收據副本、對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或文件訂立罪行、提高濫收水費罰則、賦予水務監督及差餉物業估價署權力,可互相披露調查濫收水費個案取得的資料,以及清晰訂明水費單發出後才可收取水費。
發展局早前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簡介初步法例修訂建議,並諮詢相關持份者意見。該局預期劏房租戶可受惠於修例建議,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讓《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盡早獲得通過實施。
條例草案周五刊憲,下月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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