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日本政府啟動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排放計劃,特區政府除禁止源自福島等十個都或縣的水產品進口本港,也規定從日本其餘地方進口的水產品要暫時扣檢,以便進行檢查和輻射檢測,在確認相關產品沒有超出輻射水平的情況下,才放行於市場供應。
經空運進口的受管制日本食品會送到機場食物檢驗辦事處。食物安全中心工作人員以手提式測量計量度食品的輻射水平,並會抽樣將食物切碎,放進輻射污染監察系統進行檢測,過程約20至30分鐘。
食物安全中心食物進/出口組總監梁智輝表示,食物樣本須符合標準,方可完成清關程序。他指,手提式測量計以每小時低於0.4微希沃特為標準;而輻射污染監察系統設定八種放射性元素,只要其含量不超過中心所定標準,便視為合格。
食品的輻射水平如沒超標,食安中心會發出貨物放行信,進口商可憑放行信提取貨物。如檢測結果不合格,食安中心會通知貨主,扣檢有關貨物,送往政府化驗所作進一步檢測。
除了空運,經海路進口的水產品也會作輻射檢測。食安中心會每個工作天於專題網頁公布日本進口食品樣本的輻射檢測結果,讓市民更好掌握最新安全資訊。
根據早前刊憲的食物安全命令,凡源自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和埼玉十個都或縣,且於本月24日零時零分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和在港境內供應。
至於其他未被禁止輸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內供應的日本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食安中心會進行全面輻射水平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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