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明日推出過渡性房屋住戶特別津貼試驗計劃,為過渡性房屋項目新住戶提供單次特別津貼,減輕他們在搬遷和適應新居住環境期間的開支壓力。
試驗計劃適用於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下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新住戶,他們需於6月16日或以後入住過渡性房屋單位,而已領取津貼的住戶須在該單位居住最少一年;其後再度搬遷則不會獲發放第二次津貼。
房屋局指,留意到過渡性房屋住戶大多是低收入基層人士,未必有足夠能力應付搬遷開支。該局早前成功向扶貧委員會申請由關愛基金撥款8,520萬元,支持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希望住戶得到及時支援,估算受惠住戶達35,000人。
獲發放的金額視乎住戶同住家人數目和入住項目的地區而定。津貼不設用途限制,住戶可靈活和彈性應付各自需要。
住戶辦理接受獲編配過渡性房屋單位手續時,可同時向營運機構提出津貼申請;營運機構接獲申請後,會於20個工作天內發放津貼。如獲批津貼的申請人當時仍未遷入項目,則於其正式遷入後的十個工作天內發放。
申請表格和詳情明日起可於各過渡性房屋項目營運機構索取或於房屋局網頁下載。
查詢可致電3579 5549聯絡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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