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偷拍”成瞭最近內地網絡熱議的話題,而港鐵也時不時爆出偷拍案件。
相信不少小夥伴都見過港鐵內的“舉報偷拍”的海報↓
在香港如果遇到偷拍可以怎麼做?香港是如何懲治偷拍的?
有博主昨日(6月15日)在內地社交平臺發帖,表示自己曾在港鐵內遇到偷拍,幸好獲熱心市民幫助,將嫌犯抓獲並報警處理,結局大快人心,偷拍犯被判監2年!
該博主稱,大約2、3個月之前,自己與朋友聚會完,大概晚上11點多到達地鐵站,當時自己身著短裙,突然感覺裙子下面被什麼東西動瞭一下,一低頭發現兩腿中間有一個已經熄屏的手機,而拿著手機的是一個香港“肥宅”男子,疑似已經偷拍瞭博主裙底。
博主立刻抓住該男子衣領大聲呵斥,質問他是否偷拍,並要求看手機。而該男子表現慌張,隨即掙脫博主的手向前跑去。
於是博主用粵語向周圍路人求助,大喊“他偷影我裙底”。有3個男大學生聽到後,立刻幫博主追趕該男子,追瞭大概兩三百米遠後將該男子抓住,搶過他的手機,並報警,然後熱心男大學生與博主一起留在原地等警察到來。
期間偷拍男表現沮喪,不停求饒,還透露自己有女友,而且不是第一次因為偷拍被抓瞭,之前還曾因偷拍坐過牢!
警察來後將偷拍男押往警署,博主也去警署錄瞭口供。
博主本以為事件就此結束,誰知近日收到香港警方電話,稱這單3月份的偷拍案已完結,偷拍男子的手機被沒收,偷拍的影片都已經刪掉,不會流出。
博主也得知偷拍在香港是刑事犯罪,而該男子由於是第二次被抓,判得更重,警察告知博主,偷拍男子被判刑24個月!博主也感慨事情得到瞭完美的解決。
博主認為,自己當時沒有忍氣吞聲、勇敢站出來抓住偷拍犯並呼救是正確決定,她也很感謝正義路人幫助,又感謝香港的法律和執法非常嚴格,稱體驗感非常好。
博主又表示,如果下次再遇到同類事件,自己若是受害人仍會大膽站出來控訴,若是作為路人也不會袖手旁觀,而會大聲制止。
不少網友也留言大贊博主勇敢,並感謝她抓住犯人,不然可能會有更多女生受害↓
別看香港現在懲治偷拍這麼嚴厲,其實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香港都沒有專門針對偷拍的法律。以偷拍裙底為例,過去控罪主要是有違公德罪、遊蕩罪、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過去香港偷拍行為泛濫,香港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曾連續多年公佈“走光黑點”→《實測 | 妹子們請廣傳!全香港最新“走光黑點”,這個高鐵站也上榜瞭!》
所以法律改革委員會也一直在進行《雜項性罪行》咨詢,於2019年發表報告書,建議新訂一項特定的“窺淫罪”→《香港研究將“偷拍裙底”入罪,姐姐妹妹轉起來!》
直到2021年10月8日,《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刊憲生效。條例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佈源自上述2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
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港府希望向公眾發出清晰信息,幹犯有關罪行會有嚴重後果,借此發揮阻嚇作用,保護可能受害的人。
此外,條例加入處置令,法庭可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刪除或銷毀涉案的私密影像,進一步保障受害人。
而在法律的威懾下,香港近年關於偷拍的事件也變少瞭。或者內地也可以參考香港的做法,這樣大眾才不會草木皆兵吧~
(本文圖片來自港鐵、小紅書、星島及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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