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運輸局正與個別電子平臺商討制訂方案,希望將更多電子支付系統納入“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右圖:現時隻有使用八達通繳付的車資,才獲納入計算以領取補貼。
政府自2019年起推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四年來幫助不少市民節省交通開支,廣受好評。不過,現時隻有使用八達通繳付的車資才獲納入計算以領取補貼。鄭晴就聽到不少朋友抱怨,隨著電子支付日漸普及,巴士及港鐵早已接受支付寶、微信錢包、信用卡等方式支付車資,卻無法享有補貼,這樣的安排既不公平,也有些滯後於時代。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同樣關註到相關問題,昨日在立法會會議提出書面提問,要求運輸及物流局交代,各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分別透過現金、八達通、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及各類車/船票所獲得的交通費收入的百分比。
電車試驗更多電子支付方式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書面答復說,過去四年,鐵路、專營巴士、渡輪、電車獲得的票務收入,分別有約85%至97%是透過八達通支付,其次為現金支付;至於以二維碼、信用卡感應或流動支付等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分別隻有約0.1%至2.6%。電車營辦商預計今年9月完成有關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的試驗。
不過,林世雄透露,局方正積極與個別電子支付系統營辦商商討,制訂具體推行方案,並就在計劃下納入新的電子支付系統進行籌備工作。他表示,運輸署已與不同電子支付系統的營運商會面,瞭解各電子支付系統就繳付交通費用方面的使用率,以及他們推展有關系統至各公共交通模式的時間表。而在物色適合納入計劃的電子支付系統時,須考慮有關的電子支付平臺是否已普遍獲各個公共交通營辦商采用作收取公共交通費用。
鄭晴覺得,有競爭才有進步,交通補貼計劃若能夠開放納入更多不同支付平臺,市民可望有更多“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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