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陳俊

香港一名40歲李姓女子,已有3名子女,可她自去年7月起在社交媒體發佈淫穢視頻及相片,數量多達120條。警方7日以涉嫌“猥褻裸露身體”及“發佈淫褻及不雅物品”將她拘捕。

圖源:星島環球網

據星島環球網報道,香港警方於6月3日下午接報案,有巿民瀏覽社交平臺期間發現4張不雅照片,顯示一名女子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自己的身體、胸部及私密部位。警方調查後,6日以“猥褻裸露身體”及“發佈淫褻及不雅物品”罪,拘捕一名40歲本地女子。

消息稱,被捕人李某任職餐廳服務員,傢住觀塘翠屏北邨,已婚,有3名子女。她自去年7月起在社交平臺賬號發佈淫褻影片及相片,數量涉及多達120條的影片及相片。在其推特賬號上聲稱自己是“良傢婦女”,但“喜歡露出”,又形容自己樣貌身材普通。警方相信她為一己私欲犯案,在案中沒有金錢得益。

圖源:星島環球網

根據她上傳的相片所見,她曾在鬧市街頭“曬胸”,足跡遍及淘大花園行人天橋、銅鑼灣避風塘行人隧道、上環城皇街、都爹利街煤氣燈附近、愉景新城附近行人天橋、沙田公園拍攝,日頭晚上都有,連M+博物館外都有。

圖源:星島環球網

觀塘警區科技罪案調查組主管鄧智成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在涉案女子的社交平臺賬號內,發現逾百條她曾經發佈的淫褻視頻及相片,這些視頻分別在商鋪、郊野公園、交通工具及酒店所拍攝,不分場合、不分晝夜,也不分對象,當中拍攝的場合不乏熙來攘往的街道或餐廳,被捕人在相關場合中作出令人咋舌的行為。

鄧智成稱,警方對這類為滿足一己私欲,不負責任在公眾場合裸露身體,作出各種淫褻及猥褻的自私行為,予以強烈譴責;而拍攝者更將視頻及相片上傳至自己社交平臺,任人查閱,對網絡上年輕人及兒童造成心智影響。

觀塘警區科技罪案調查組主管鄧智成(圖源:星島環球網)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位,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

(來源:極目新聞)

點讚(0) 打賞

评论列表 共有 0 條評論

暫無評論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體驗

立即
投稿

微信公眾賬號

微信扫一扫加關注

發表
評論
返回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