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去年世纪暴雨引发山泥倾泻,揭发港岛大潭豪宅红山半岛多间临海独立屋涉嫌僭建。
针对验楼计划
•不遵办验楼通知:发出6000元定额罚款。
•不遵办验窗通知:定额罚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
•外墙或其伸出部分的强制验楼通知:最高罚则提高至20万元,监禁维持1年。
•不遵办验窗通知:罚款增至10万元,监禁期维持3个月。
•妨碍楼宇检验或维修者:罚款提升至2.5万元,监禁期维持6个月。
•逾期没遵办验楼及验窗或法定命令,导致楼宇外墙、伸出物或窗户因损坏造成伤亡或财物损毁:最高罚款30万元,监禁1年。
针对僭建物
•不遵办僭建物清拆令:罚款由20万元及监禁1年,提升至30万元及监禁2年;如仍不遵办或被再次定罪:罚款提高至60万元及监禁2年。
•修例生效后的若干指明时间后获得的物业有严重僭建物:违法,罚款200万元及监禁2年。
•物业买卖的律师或地产代理,明知单位僭建,须负上同样责任。
•业主拒就僭建问题配合政府调查,屋宇署可要求会面进行搜查和根据手令扣押文件等,并就拒绝会面或提供工程监管文件等引入新罪行。
•晾衫架、可伸缩遮篷等“小型僭建物”,不属于僭建,毋须屋宇署审批。
提升建筑安全
•直接涉及严重伤亡事故的工程的人士,发展局建议引入可公诉罪行,最高罚则由100万元提升10倍至1000万元,监禁3年。
•优化注册承建商的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包括将续期年期由3年延长至最多5年。上调纪律处分最高罚则,由25万元提升至40万元,同时容许纪律委员会处以多于一项的惩处,以提高阻吓性。
资料来源: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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