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莫思年报道:为鼓励40岁或以上人士投入劳动市场,释放社会潜在劳动力,劳工处公布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昨日开始接受登记。每名合资格人士在计划推行期间可获发最多2万元津贴。

  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推行为期3年的再就业计划,任何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40岁或以上香港居民,并已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均可参加再就业计划。若参加者连续完成6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1万元津贴,连续完成12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1万元津贴。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每名参加者在计划的推行期间最高可获2万元再就业津贴。

  工联会协助推行计划

  聘请再就业计划参加者的雇主可同时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获发在职培训津贴。为鼓励雇主聘请计划参加者,劳工处会延长合资格雇主在“中高龄就业计划”下可获在职培训津贴的期限至6至12个月。

  工联会获委托协助推行该计划,昨日在全港举办8个大型街站,向市民推介计划。工联会在全港18区设有地区服务处及联络处,也设有就业中心,与超过500个行业雇主有联络,提供超过2000个职位空缺供失业及待业人士申请。申请“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的渠道如下:网上直接申请;或于计划网页下载并填妥《参加者登记表》;或前往工联会的服务点或劳工处就业中心由职员协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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