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实施,与香港国安法衔接互补,全面堵塞国家安全漏洞。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于6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024年第6号)第89(1)条及第89(4)条所赋予的权力,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六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

  六名被指明的有关潜逃者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誌及蔡明达,他们在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2023年7月及12月通缉各人,同时采取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等措施。

  邓炳强强调,自香港特区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和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以来,英国官员、政客、组织和媒体等不停作出歪曲事实的言论,抹黑诋毁特区。

  外力包庇 续从事危害国安勾当

  邓炳强指出,该这六名指明潜逃者得到英国的庇佑,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因此有需要采取本次行动,以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这些潜逃行为,并希望促使潜逃者拿出勇气,返港面对法律及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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