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為加強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社會福利署第四季起會加強社區保姆的培訓,營辦機構須為完成培訓後的社區保姆進行評估,才安排他們提供服務。
照顧計劃由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包括由社區保姆在其居所或營辦機構認許的其他適當地點,為九歲以下兒童提供家居照顧服務,以及於營辦機構設立的服務中心為三歲至九歲以下兒童提供中心託管小組。現時全港18區各設一支服務隊。
孫玉菡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答周浩鼎議員的提問時說,加強社區保姆培訓的內容由社署統一制定,學員須接受14小時基礎訓練,包括嬰幼兒生理和心理發展、成長的特別發展里程和需要、照顧和溝通技巧、家居安全和衞生、意外和特別事故的處理等;而被安排照顧有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的社區保姆須接受額外四小時進階培訓,學習有關知識和技巧。
營辦機構須評估社區保姆在完成培訓後的幼兒照顧技巧和知識、提供照顧服務的信心,以及家居環境是否合適提供照顧服務後,方會安排他們提供服務。
在加強的照顧計劃下,除現有的家訪、培訓/督導,以及持續評估和跟進社區保姆的表現,相關培訓/督導數據也會納入服務質素標準,營辦機構須每季向社署提交相關服務統計資料。社署會定期和突擊探訪,評估營辦機構的表現是否符合服務協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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