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完善法制/增補五罪類罰則 填補國安漏洞

《香港国安法》于2019年修例风波的翌年出台,涵盖的4项罪行,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势力干预”,为针对2019年所发生的罪行及情景而设,并非一部全面、完备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仍待完善。  上述4项罪行中,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与基本法23条部分重叠,换言之,23条中尚有另外5项罪行未能涵盖,即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政治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及本地

立法會通過修訂職安健法例

立法會通過修訂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相關罰則大幅提升,為保障職安健邁出一大步。他感謝勞方、資方為香港整體利益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