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據中時新聞網等臺媒21日報道,藝人炎亞綸今年6月被島內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以及拍攝、散播未成年人不雅視頻。涉性侵部分獲不起訴,但不雅視頻部分仍被控兩項罪名。士林地方法院今日(21日)上午首度開庭,炎亞綸與被害人到庭。

炎亞綸12月21日到法院出庭。 圖自臺灣三立新聞網

報道稱,炎亞綸稍早戴著口罩,雙手插著口袋,與朋友步入法院,過程中炎亞綸不發一語。據悉,耀樂則走秘密通道進入法院指認室參與開庭。

臺灣“中央社”稱,炎亞綸庭訊後受訪說,盡最大誠意和努力,讓雙方的條件都能滿足到可以和解的狀況。至於和解金額數字,炎亞綸稱不能說。

炎亞綸2017年與當時未成年的耀樂發生性關系並用手機拍下視頻,隔年,耀樂在網上發現視頻外流,指控炎亞綸強制性交等罪。炎亞綸雖否認散佈,聲稱是手機送修被人竊取,但檢方查出2019年、2020年炎亞綸將視頻傳給兩名網友,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制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指控妨害性自主部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12月21日上午為此案開庭,采取不公開審理。

炎亞綸出生於1985年11月,臺灣歌手,2005年加入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據“中央社”報道,檢察官此前表示,炎亞綸行為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幾經修正,依修正前的制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嫌疑起訴,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並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檢察官另依修正後的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據臺灣此前報道,臺灣調查部門7月3日曾大動作搜查炎亞綸住所,他也成為島內今年爆發性騷擾風暴後第一個被傳喚、搜查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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