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專“Next逆襲”流出疑為臺當局行政機構副負責人鄭文燦(前)與女子進出房間影片,臺法務部門次長黃謀信表示鑒定結果是檢察官偵辦核心,不應該報告。圖/取材自臉書

臺當局行政機構副負責人鄭文燦不是2024候選人,但近日網絡聲量卻不輸各陣營戰將,桃色影片鑒定結果不清不楚應是主因。臺法務部門次長黃謀信日前在臺灣地區立法機構答詢說,鑒定結果不應該報告。黃謀信一語凸破盲腸,臺法務部門的鑒定報告可能已在檢方手上或有相當掌握,但隻要案子一日不結,鄭文燦就一日不得安寧。外界好奇,檢方要凌遲鄭文燦到何時?

臺灣地區立法機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國民黨黨團總召曾銘宗及民意代表王鴻薇猛打鄭文燦“疑似開房間”的影片,曾質疑臺法務部門調查單位為何不鑒定或送海外鑒定?臺當局法務部門常務次長黃謀信答稱,如何鑒定由檢察官選擇;王鴻薇認為影片的真偽大傢都很關心,鑒定結果卻由中正一分局向民眾報告,臺法務部門不尊重民意。

黃謀信顯然是實問虛答,說不知道北檢要求鑒定的內容是什麼,也不知道警方回答的是什麼問題;黃還說,鑒定結果是檢察官偵辦核心,也不應該報告法務部門,要求檢察官報告反而是違“法”的。

黃謀信繞瞭半天,說穿瞭就是拿偵查不公開、檢察官獨立辦案來作擋箭牌,但理由並不具說服力。首先,在程序上,民意代表一個多月前就要求一星期內回復鑒識結果,有沒有鑒定出來是一回事,但在期限內提出說明是最基本的要求,法務部門置之不理,調查單位也沒下文,坐實瞭不尊重民意代表的指控。

再者,臺灣法務部門未見動靜,刑事警察局卻跑在前面,先提出兩份鑒定報告,一份說沒有偽造、一份說有61.5%可能是“深偽”,那調查單位到底有無鑒定或送鑒定?結果為何?法務部門次長什麼都不知道,事情都推給檢察官,好像很尊重檢察官獨立辦案,但調查地區總能問問吧?背後有無政治考慮,難免引人聯想。

偵查不公開、檢察官獨立辦案當然是不可逾越的原則,但遇重大案件,也應考慮社會觀感。例如今年7月新北檢方偵結不起訴的“板橋幼兒園喂藥案”,檢方在偵結前半個月就公佈檢測報告,36名幼童毛發全數未檢出“巴比妥類藥物”及“苯二氮平類藥物”,把此案對社會的沖擊降至最低,那時沒人質疑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或獨立辦案的問題。

今年5月臺中市身價五億(新臺幣)的賴姓高中生墜樓身亡,與賴登記結婚的夏姓男子被檢方列為殺人案被告,此案受到社會關註,檢方在偵查期間說明法醫的鑒定報告,指死者身體、臟器沒有毒物反應,但死者傢屬及律師認為法醫抽驗毒物種類太少,並聲請調查證據。鑒定報告內容公開,外界也沒有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

蔡英文推動司法改革,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呼應提出“刑事訴訟法鑒定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稿,其中一項訴求是鑒定人要出庭接受詰問,不能再當藏鏡人。這次鄭文燦重大爭議影片受到社會關切,鑒定結果有必要對外說明,並接受外界質疑及容許討論的空間,連警方都敢公佈鑒定報告,法務部門若想躲在偵查不公開的帳幕後辦事,不是自毀招牌,就是毀瞭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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