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灣詐騙案猖獗。圖為臺警方在桃園機場舉牌提醒民眾不要被騙。\資料圖片
據中通社報道:曾轟動臺灣社會一時的求職詐騙虐囚案,臺北士林地方法院22日作出一審宣判,依拘禁致人死亡等罪判處2名主嫌無期徒刑,其餘27名被告各判1年2個月到29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全案起於警方在去年位於新北市的一棟社區大樓內破獲詐騙集團據點。經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先在社交網站發佈招聘廣告,謊稱有高薪職缺,被害人進屋後,立即沒收他們的銀行存折及證件,並上手銬、腳綁束帶,囚禁在大樓內毆打凌虐,還在他們的食物中加入藥物,讓被害人昏昏欲睡。警方擴大追查後,發現該詐騙集團在其他地方還有據點。受害者共61人,其中3人在囚禁期間死亡遭到棄屍。
法院判決指出,2名主嫌共犯指揮犯罪組織、私行拘禁致死、強盜、詐騙、遺棄屍體等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強取財物,更喂食毒品,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情況極端嚴重。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一名詐騙集團首腦在案發後逃亡,今年4月落網。檢方將另行起訴該名首腦等其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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