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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島內不分黨派民意代表競相提案加碼老農津貼,臺學者表示,支持保障農民權益,但選前就喊加碼、縮短老農津貼調整周期,應提出更強的加碼理由和配套。

臺灣老農津貼開辦近三十年,2011年建立制度性調整機制,請領基準為2012年的7000元(新臺幣,下同),排富後符合資格的65歲以上農民可月領,接著每四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於2016年調升為7256元、2020年調為7550元。

昨天(20日)臺立法機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多數提出修正草案的民代認為,明年老農津貼應調至8550元至10000元,調整周期從每四年改為每二至三年。也有民代提出放寬排富條款標準,及少數民族請領年齡降至五十五歲、刪除原法規名稱“暫行”二字。

備詢的臺農業部門代理部長陳駿季估算,明年調整老農年金後,每年增加總支出33.8億元,若調整至每月8500元,需增加約60億元,調整至每月一萬元則增加總支出156億元。

臺灣大學農經系主任張宏浩認為,臺農業部門自2021年起,訂定農民退休儲金制度,該制度就是比照勞保退休金的“先存再領”概念,由於農民不用付營業稅,基本上年輕時就比照一般勞工開始儲蓄,應更有辦法存到錢。如今已有農民退休儲金制度,民意代表卻又要調高老農津貼基準,自然無法彰顯儲金制度的精神與效益。

張宏浩解釋,政治人物要把現行每四年依照物價指數調整的周期,縮短至二或三年,甚至遇到選舉年,就紛紛要求加碼老農年金,應提出更強烈的加碼理由及配套措施。

張宏浩表示,農民保險人數高達百萬人,實際從農人數卻僅五十三萬人,若一味加碼老農津貼,對長期調整農業結構的效益有限,恐圖利更多“假農民”。

海峽導報記者方艷艷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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