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陸配)在臺灣過得怎麼樣?民眾黨近日因擬將陸配納入其不分區“立委”名單,被綠營連環攻擊。就在這時,島內一起陸配被駁回長期定居的案子,點燃瞭輿論的爆點。
臺灣《聯合報》最近報道瞭這樣一起案件:大陸配偶劉女士2021年4月申請在臺定居,結果被臺“內政部”駁回,還不允許她在3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報道介紹瞭劉女士的背景稱,1983年12月至2021年4月,她在中國工商銀行徐州分行擔任辦事員,2013年1月與臺灣丈夫周先生結婚,2017年獲得臺灣長期居留的許可。
駁回的理由更是可笑。臺“內政部”說,中國工商銀行是大陸五大國有銀行之一,設有黨委,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及國務院重大決策,聲稱劉女士“任職大陸黨務、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事實明確”。
劉女士反駁稱,自己在工行沒有從事任何政治性任務,也沒有代國傢行使公權力職位。結婚之後,夫妻感情融洽,自己也已經連續9年均在臺居住超過184天,夫妻感情融洽。她批評臺當局的作為損壞瞭自己的傢庭權。
該案件之後到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手中,法院認定臺“內政部”未經過調查,就不允許劉女士定居。最終,劉女士的原處分被撤銷。
劉女士的案件和民眾黨近日的“立委”名單事件恰有異曲同工之處——據瞭解,“新住民”在島內一直是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重點群體,然而為瞭“避嫌”,過去若幹年島內各黨派都很少提名大陸配偶群體,即便他們已經在臺占據人口很大比例。據民眾黨參選人柯文哲稱,目前在臺灣的陸配人數,大約有36萬至38萬人。
近來柯文哲就表示,可納入具有陸配身份的臺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進入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名單。然而,綠營對徐進行連環攻擊,稱她曾擔任大陸國傢幹部,有“安全疑慮”。
徐春鶯
徐春鶯稱,自己大陸沒有加入過任何政治黨派,也沒說過自己是國傢幹部之類的話,參加的兩岸交流活動也不涉及政治。
陸配在臺灣的身份上的待遇,實際上非常苛刻。首先,如果要取得臺灣“身份證”,需要長期居留6年,還需要保證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並且提供喪失原籍證明,還要“符合臺灣利益”等。
從政對於陸配來說就更難瞭。理論上,隻要獲得臺灣“身份證”就能有選舉權。但是如果想要從事公職,必須設籍滿10年。如果還想進入情報或防務單位,至少要設籍20年才行。然而,涉及臺灣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的職務,是無論多少年都不行的。
也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在臺灣參政的陸配少之又少。最近,陸配湛秀英宣佈,要代表勞動黨參選高雄市“立委”,也是島內歷史上首名參選區域“立委”的陸配。
湛秀英
上屆“立委”選舉,陸配牛春茹被國民黨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結果在排名上隻達到第17位,沒能跨過門檻。
牛春茹(左)
更早在2018年的“九合一”選舉,來自南投縣的陸配史雪燕參選地方議員,雖然以第三名落選,但後來其他議員因貪污被解職,她便獲得瞭遞補。史雪燕也因此成為島內陸配參政第一人。
作為臺灣“新住民”最大的群體,陸配竟無法在臺獲得與其他外來人口同等的權力,甚至結婚10年都因莫須有的罪名拿不到“身份證”。1日,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鐘錦明對《環球時報》說,民進黨擺明是在搞“兩國論”。
臺灣“風傳媒”稱,陸配在臺打拼30年,他們是臺灣人的媳婦女婿,是臺灣孩子的爸媽,若民進黨把民眾分成三六九等,大可修法禁絕陸配參政、禁止發給陸配“身份證”,或者兩岸禁絕通婚列為民進黨政見,用選票檢驗民意到底買不買單。
臺灣中時電子報評論稱,入籍後,無論於情、於理、於法,陸配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參選公職。兩岸婚姻傢庭有百萬之眾,是兩岸化解分歧、和平共處、親如一傢的“成功試驗品”,自然被鼓吹“抗中”、割裂兩岸聯結的民進黨視為天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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