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今天(3日)於記者會質疑,臺當局“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位部)”拿200多億(新臺幣,下同)預算,卻說自己在打詐分工上隻是技術支援,以致各“部會”互踢皮球,讓詐騙無人可管。同黨“立委”張其祿也說,臺當局成立所謂“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但仍有大量詐騙犯仍潛逃,應先增加詐騙刑度,嚇阻犯罪。

臺“數位部”負責人唐鳳

陳琬惠表示,高達81%臺灣民眾對臺當局“數位部”表現不滿,連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也痛批“數位部”打詐就像“透明人”。尤其在臺行政機構推出的“打詐綱領”內,居然隻有被提到10次,比隻負責轉發詐騙訊息的對外事務主管部門還少。且臺“數位部”連自身資安都沒做好,有民眾向“數位部”的“電信技術中心”投履歷,結果因資安疏失導致該民眾的個人資料外泄。

“‘數位部’號稱零監管,這與成立目的完全不同!”陳琬惠痛批,臺“數位部”一再強調自己隻是技術支援的角色,與民眾的期待大相逕庭。而臺當局還要將南門中繼市場的華光特二土地收回,拿來做為“數位部”與“NCC”的聯合辦公大樓,“數位部”既有的新光與延平辦公室已有長期使用的打算,應將預算先用在推出具體打詐措施才是。

張其祿也說,臺當局各“部會”的“打詐綱領”這兩年總計編列5391億元,但其中多用於會議聯系、教育訓練與運旅費等經常性支出,並非用於加強打詐。而“數位部”在會議與教育訓練的費用甚至為0,盼“數位部”能確實編列預算,並加強追查境外IP的能力。

張其祿直言,潛逃“境外”的通緝犯約有四成從事詐騙集團機房或洗錢水房工作,由於臺當局防逃不利,臺當局法務主管部門與司法機構雖聯手建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但成效不彰。詐騙集團首腦因犯罪成本過低,仍可輕易潛逃。呼籲臺當局重新檢視詐騙案量刑、抓捕與“法律”責任,從源頭打擊犯罪。(海峽導報記者 林靜嫻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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