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的壹讀君 | 彤雲 敏敏

這是臺灣演藝圈“地震”的一周。

起源是小S的前男友、男主持人黃子佼被指控性騷擾,他在某女生17歲時強吻對方,並拍攝瞭對方的裸照。

隨後,黃子佼迅速在社交平臺發佈視頻致歉。但令人沒想到的是,他道歉之餘,竟然還牽出十幾名藝人的醜聞,包括吸毒、亂搞男女關系、婚內出軌、欠錢不還等,涉及的藝人有大小S、阿雅、范曉萱、吳宗憲等。

視頻可見黃子佼明顯情緒不穩定,甚至喊“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我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

網友整理的黃子佼爆料要點,圖源:微博截圖

隨後臺媒又曝出,黃子佼承認性騷擾後疑似輕生,被送往醫院,意識不清但生命跡象穩定。

截止目前,被黃子佼爆料的幾位藝人做出瞭回應:大小S、阿雅否認吸毒指控;吳宗憲表示將起訴黃子佼,並爆料黃子佼曾要求女生脫衣驗身;賈靜雯表示“不是當事人”……

網友們在吃大瓜的同時,表示對黃子佼這種“毀滅式”爆料不解。“黃子佼舉起酒杯,祝願大傢的人生和他一樣發爛發臭。”

也有人提出,“我過不好,別人也別想好”,生活中存在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數。

為什麼有些人一出事,就要把別人也拖下水?這種搞“玉石俱焚”的人,都是什麼心態?

不公平感的“威力”

在黃子佼的爆料中,有這麼一句話很耐人尋味:

她們為什麼可以逃過這一切?為什麼?為什麼?如果我逃不過,她們為什麼可以逃過?

圖源:微博截圖

這一連串的問句顯示,黃子佼正經歷著極大的不公平感:大傢同樣混娛樂圈,同樣犯瞭錯,為什麼隻有我逃不掉懲罰?這不公平。

值得註意的是,公平感和公平是不一樣的,後者是一種客觀現象,前者則是一種主觀感受,也就是說,即使一件事客觀上是公平的,人們也不見得都能體會到公平感。

對於公平感的產生,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解釋。

社會比較論認為,公平感源於社會比較,包括與他人的比較和與自己過往狀況的比較,黃子佼的“如果我逃不過,她們為什麼可以逃過?”就是他將自己和他人做瞭比較,從而產生瞭不公平感。

歸因論則認為,公平感取決於人們對不平等事件的歸因,即“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是什麼”,在社會不平等的歸因中,關系因素至關重要,研究顯示,越是將社會不平等歸因於關系因素,個體的不公平感就越強烈。也就是說,如果黃子佼將自己和大小S所遇到的區別對待歸因於對方更有關系,那他體會到的不公平感就可能尤其強烈。

當然,不公平感也是分情況的:有利於自己的不公平(覺得自己占便宜瞭),以及不利於自己的不公平(覺得自己吃虧瞭)。

研究顯示,對於有利於自己的不公平,相比於主動投入、付出更多,以求“配得上”現在的所得,人們更常用的方法是用自我暗示等方式調整自己的認知,比如認為自己實際上投入的其實夠多瞭,或者找到占瞭更大便宜的人,並將自己和他們對比,從而獲得一種“我也沒有占太多便宜,他就比我更過分”的虛假公平感。

而黃子佼體驗到的不利於自己的不公平感,則會給人帶來消極體驗,有時這種不公平感足以驅使一個人做出任何行為,包括“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式爆料——把對方拉到和我一樣的境地,我們一樣悲慘,一樣逃不過懲罰,這就公平多瞭。

如果說娛樂圈明星互相爆料離我們太遠,那來看看不公平感對工作的影響。

在工作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是通過薪酬的高低來評估自己的相對位置和重要性的,合理的薪酬制度是影響人們公平感的重要因素。斯凱恩表示,薪酬制度不合理導致的不公平感,是影響員工離職率的重要因素。而離職就意味著離開讓自己和他人進行比較,從而產生不公平感的環境,這也算一種解決方法吧。

當然,在感覺到不公平感時,人們不見得一定會離職,但就算繼續留在企業裡,他們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研究表明,公平感會影響組織公民行為(OCB),即在組織正式的薪酬體系中未得到明確或直接的確認(通俗地說就是做瞭也不會給錢的行為),但整體來說有益於組織運作的行為總和,包括利他行為、認同企業、責任意識等。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感覺不公平,就算不離職,也可能會從負責認真變得消極怠工、偷懶摸魚。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如果一個員工認為自己在企業中不能獲得公平,那麼他們不僅不會積極地向別人推薦自己所在的企業,在有人抹黑企業時,他們也更可能置之不理。

隻是這一次,作為明星的黃子佼,看起來不僅要“離職”,還要在走之前踹翻“占瞭便宜的”同事的飯碗——

不公平沒有關系,一起毀滅瞭,就“公平”瞭。

自私心理的“陰暗”

弗朗西斯•培根曾說:“人可以允許一個陌生人的發跡,卻不能容忍身邊人的上升”。黃子佼可以容忍陌生人逃脫法律的制裁,但不準許身邊有漏網之魚。

而黃子佼大義滅親朋好友,拉著身邊人一起毀滅的做法,並非獨創。

因《聲入人心》成名的仝卓在某次直播中,自曝高考舞弊,不僅導致自己的中戲畢業證書被撤銷,還牽連不少幫他舞弊的共犯。但自毀大好前程的仝卓並不滿足,不斷“炮轟”同樣通過《聲入人心》成名的鄭雲龍,一會兒質疑鄭雲龍的戶口和工作經歷,一會兒@北舞要求給鄭雲龍的論文查重。

這種“見不得別人好”的心理源於妒忌。妒忌通常與跟渴望擁有某種東西有關,主要情緒體驗主要羞恥、挫敗、自卑、怨恨和敵意等。

人為何會妒忌?

進化心理學的“策略沖突理論”認為,妒忌會引起個體關註他們所需的資源,並作為一種動機,促進自己獲得競爭對手擁有的資源,同時也使競爭對手失去這些資源,使自己受益。

盡管現實中競爭對手失去資源,也無法使自己受益。就像心理學中的“螃蟹效應”:

在竹簍中放入一隻螃蟹時,一定要蓋上蓋子,否則螃蟹會爬出來。但竹簍中放入一群螃蟹時,就不用蓋蓋子,因為每當有螃蟹要爬出來時,就會被其他螃蟹拽下來。螃蟹們關註的資源是自由,但互相剝奪取得自由的機會,隻會導致大傢一同上餐桌。

既然是損人不利己,為何還要拉著別人一起毀滅?

奧地利精神分析學傢梅蘭妮·克萊因認為,妒忌是一種原始情緒,其存在的目的不是自我保護,不僅對他人具有破壞性,對自己也是,且這種破壞性的消極情緒大多是無意識的。

在個體發現自己的社會地位受到沖擊時,會激活妒忌這種原始情緒,引起個體發動無意識攻擊。

無意識的攻擊,即一種破壞力,是人性中偏惡的一種“本能”。

被曝光後,主動曝光其他明星劣跡的行為,就像嬰幼兒面對無法得到、控制不瞭的玩具要徹底毀掉一樣,可能是受到人性中的“破壞性驅力”的影響。

“破壞性驅力”包括攻擊、破壞行為,是人類的“死本能”,與之相對的是“建設性驅力”構成的“生本能”,都屬於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沖動。

因為黃子佼的“破壞性驅力”對象是好幾位名氣大、咖位高的藝人,也怪不得網友質疑,他是否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使爆料不能用來掩蓋自己的醜聞,也能起到“責任稀釋”的作用。

從普通人的角度來看,雖然黃子佼的大爆料讓吃瓜群眾吃瞭個夠,但想到這些瓜後面可能是暗黑的真相,就又忍不住想,什麼時候無瓜可吃才是最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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