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6月8日報道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6月6日報道,臺灣地區行政事務機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決議,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為政黨不正黨產,應收歸市有。國民黨則批評黨產會的決定早已預設立場,並揚言一定會上訴到底。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黨產會6日決議,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並下令國民黨在處分書送達的隔天起30天內,將臺中市黨部移轉為臺中市政府所有。

黨產會日前調查指出,國民黨占用市有財產臺中市役所舊廳舍作為臺中市黨部使用長達36年,被要求搬離後,國民黨於1985年間要求臺中市府以“搬遷補償費”名義編列3500萬元(1元新臺幣約合0.23元人民幣——本網註),補助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新建辦公處所。國民黨之後再以低價向臺中市政府購買市有機關用地,作為臺中市黨部現址,該地方現值已達上億元。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現址使用的土地及建築物,為政黨不當取得財產,應收歸市有。

另據臺灣“中時新聞網”6月7日報道,對於黨產會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築物是不當黨產,應收歸市有。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主委顏文正對此表示錯愕,痛批根本是“強占合法民產”,他表示,市黨部一定會聘請律師,要求政府對此給予公平對待。臺中市長盧秀燕則說,會依法處理。

顏文正表示,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的土地與建築物,是1984年市政府要求市黨部搬遷而提供的搬遷補償,當時經議會通過將土地連同建築物賣給黨部,花瞭3500萬元,卻在40年後說不合法。這一說法非常不合理,黨部一定會聘律師作後續處置。

臺中市地政局指出,針對黨產會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的土地、建築物應移轉市府所有,將待正式公文送達後,依法處理。

國民黨發聲明表示,已多次說明臺中市黨部相關取得過程,一切合法合規,黨產會未經過適當調查程序即作不當處分,國民黨一定會上訴到底,以維護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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